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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醫藥遭山東證監局警示 公司信批違規及治理不規範

發佈時間: 2023-06-20 15:08:18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6月17日,山東未名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002581.SZ,簡稱“未名醫藥”)公告稱,因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重要事項和治理不規範收到山東證監局警示函。山東證監局責令其改正,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公告稱,經查,2022年5月,杭州強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強新”)與未名醫藥及其他方簽訂協議,約定杭州強新溢價認購廈門未名6767.49萬元新增註冊資本,獲得廈門未名約34%股權,未名醫藥未按章程規定履行審議程式。該事項已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工商變更,廈門未名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但未及時披露上述事項,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規定。

另外,未名醫藥未及時按照最新法律法規修訂公司章程,未及時建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未妥善保存內幕資訊知情人檔案等,2021年度股東大會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召開。以上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訂)》《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等規定。

此外,潘愛華作為時任董事長,羅德順作為時任董事及廈門未名董事長、總經理,楊曉敏作為時任董事及廈門未名董事,SHUHONG HAN(韓樹宏)作為時任總經理,岳家霖作為時任聯席總經理、總經理,趙輝作為董事會秘書,也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山東證監局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根據此前未名醫藥公告,在時任董事會不知悉且未履行相關審議程式情況下,公司原董事長潘愛華、廈門未名原董事長兼總經理羅德順等人向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登記(備案)申請,將杭州強新變更為子公司廈門未名股東。

而針對杭州強新入股廈門未名事項,未名醫藥已于2022年8月向淄博市公安局張店分局報案。2023年5月25日,未名醫藥收到淄博市公安局張店分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案件已偵查終結。

未名醫藥已于5月29日公告表示,本案已由淄博市公安局張店分局移送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續尚需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檢察院向相關法院提起公訴。(周夢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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