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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鷺藥業二股東被通報批評:減持達5%未信披並停止買賣

發佈時間: 2023-06-16 10:12:06   |  來源: 中國經濟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因減持雙鷺藥業股份比例達到5%時,未按照規定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並停止買賣,雙鷺藥業的第二大股東新鄉白鷺被深交所通報批評。

14日,深交所網站發佈《關於對新鄉白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經查明,新鄉白鷺作為雙鷺藥業持股5%以上股東,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根據雙鷺藥業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關於公司第二大股東可交債換股及減持導致持股比例變動超過5%的提示性公告》和《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2010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新鄉白鷺持有雙鷺藥業股份比例由22.39%下降至15.89%,變動比例為6.50%。新鄉白鷺在減持雙鷺藥業股份比例達到5%時,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並停止買賣雙鷺藥業股份,繼續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等方式違規減持1376.65萬股,佔雙鷺藥業總股本比例1.34%。

新鄉白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2.1.1條、第2.1.3條、第3.4.1條、第3.4.2條的規定。依據規定,深交所決定,對新鄉白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回溯公告顯示,雙鷺藥業原第一大股東為新鄉白鷺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現“新鄉白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新鄉白鷺經多次減持,而與此同時,2011年4月28日,徐明波將《股權激勵計劃》中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後,成為了第一大股東。截至今年5月26日,新鄉白鷺持有雙鷺藥業1.60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5.55%。

資料顯示,雙鷺藥業主要從事基因工程藥物的研究開發、生産和經營。公司成立於1994年12月,2004年9月上市。

二級市場上,雙鷺藥業14日收跌2.02%報9.69元/股,總市值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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