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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昇藥業衝刺IPO收警示函 購買銀行理財産品未及時披露

發佈時間: 2023-06-06 10:42:20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IPO申請剛獲北交所受理的浙江海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昇藥業”),日前收到了浙江證監局發來的“警示函”。

6月2日,浙江證監局發佈的“關於對浙江海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2021年-2022年,海昇藥業使用閒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産品,其中2021年累計發生額30740萬元,期間最高餘額8500萬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的54.88%;2022年累計發生額8000萬元,期間最高餘額8000萬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的39.24%。上述理財事項發生時,海昇藥業未按規定履行審議程式及資訊披露義務,後於2023年3月24日、4月9日先後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補充審議,並於2023年3月24日補充披露。

通報稱,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1號、190號)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海昇藥業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葉山海、時任董事會秘書彭紅江對公司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0號)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海昇藥業及葉山海、彭紅江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資料顯示,海昇藥業成立於2007年,于2017年掛牌新三板,主要從事原料藥和醫藥中間體研發、生産和銷售。曾于2020年11月宣佈啟動上市輔導,當時公司計劃在創業板IPO上市;去年11月18日,公司輔導機構長江保薦將擬申報板塊由創業板變更為北交所,此次IPO,海昇藥業擬募資6.79億元,主要用於擴産。

葉山海、葉瑾之父女為海昇藥業的控股股東及實控人,二人合計控制公司67.33%的表決權。(記者顧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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