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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擴大社會心理服務供給

發佈時間: 2023-05-19 09:55:19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日,四川省衛生健康委等21個部門聯合出臺《四川省社會心理服務工作指導意見》提出,以“以人為本、全程服務、分類分層、由心而治”為主線,完善社會心理服務網路;到2025年,基本建成黨政領導、部門協作、專業支撐、社會參與,服務主體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樣靈活、轉介銜接順暢有序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到2030年,全民心理健康素養普遍提升,建成與全省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科學完善、運作順暢、規範高效社會心理服務工作體系。

《意見》提出,縣級以上政府應建立健全聯席會議、篩查報告、資訊共用、分析研判、應急處置、服務轉介等系列長效工作機制,依託村(社區)綜治中心等場所,普遍設立社會心理服務工作室(或心理諮詢室),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鄉鎮(街道)指定科室負責社會心理服務工作;建好建優縣域三級社工服務體系。依託村(社區)綜治中心等場所,普遍設立社會心理服務工作室(或心理諮詢室),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

《意見》明確,在川高等院校應設置心理諮詢與輔導中心,高校按師生比不低於1:4000的比例配備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且每校至少配備2名;中小學校、中職學校應普遍設立心理輔導室(心靈驛站),每所中小學至少要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加強省、市、縣三級職工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建設,通過創建職工心靈驛站(或心理諮詢室、職工之家等)及購買服務等方式,為職工提供方便、可及的社會心理服務。

《意見》強調,建立社會心理服務資訊平臺,培育社會心理服務隊伍,組建心理危機干預隊伍,設置24小時心理援助熱線平臺;引導具有資質的社會組織、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和個人等經濟主體,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學校、社工站等構建合作服務鏈;各健康體檢機構應將心理健康評估納入居民健康體檢項目範圍,供城鄉居民健康體檢時自願選擇。(特約記者喻文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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