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份《指南》請收好
發佈時間: 2023-04-14 11:46:07 | 來源: 人民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昨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發佈《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及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典型案例。法院提示,除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家暴常見形式外,凍餓、經常性侮辱、誹謗、威脅、跟蹤、騷擾等身體或精神侵害行為也屬於家庭暴力。
“《指南》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以十七組問答形式明確了家庭暴力種類、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人範圍、申請條件、申請方式、申請材料、申請書範式、簽發條件等實體及程式性事項。”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王四營人民法庭庭長李甲軍介紹,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其作為特殊民事程式,在申請、審查、執行等方面具有高度獨立性,受害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不需要依託離婚訴訟或者其他訴訟,也不需要交納訴訟費用。法院會在受理受害者申請後72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情況緊急的會在24小時內作出。
《指南》載明,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等在發現相關受暴事實時,可以依法及時指引受害者申請或依法代為人身安全保護令。
此外,人身安全保護令自法院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2022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共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44件,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37份,平均簽發時長僅1.5天。”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齊曉丹表示,王四營人民法庭定位於婦女和少年兒童權益保障專業化人民法庭,集中辦理涉婦女兒童權益的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為有需要的申請人提供免費心理疏導服務,構建了“專業審、溫情判、多元治、同步宣”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四步聯動工作機制。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施暴者的‘緊箍咒’、受害者的‘護身符’。受害者可結合《指南》內容,根據個人情況,在遭受家庭暴力時有意識地留存、收集證人證言、傷情照片、醫療機構證明、出警記錄等證據,及時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避免受到侵害。”齊曉丹提醒。(高清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