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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發佈典型案例嚴厲打擊網路猥褻兒童犯罪

發佈時間: 2023-03-22 10:35:00   |  來源: 中國婦女報   |  責任編輯: 張豐

 

2月28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佈了2022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其中一起網路猥褻兒童案格外令人關注。

據悉,被告人張某某利用網際網路形成的虛擬空間作為犯罪場所和工具,通過QQ向未成年被害人發送大量淫穢圖片以及視頻,同時引誘被害人自拍隱私照片。2022年5月,甘肅蘭州永登縣法院判決,被告張某某構成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被告人認罪服判。

被告人張某某利用QQ軟體添加被害人某女為好友,後張某某多次通過QQ向被害人發送大量淫穢圖片以及視頻,同時在聊天中得知被害人係13歲左右初中一年級學生,仍繼續向其發送淫穢圖片以及視頻,且引誘並要求被害人自拍裸照及隱私照片、視頻供其觀看。這種非直接接觸的行為被法院判定為猥褻行為,法院最終判定被告人張某某構成猥褻兒童罪。

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猥褻兒童罪是指以性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對不滿14周歲的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在傳統的法律理念和司法實踐中,均將猥褻兒童罪中的“猥褻”認定為具體的接觸式行為,即只有行為人實施了客觀具體且與被害人有肢體接觸的淫穢行為,方屬於猥褻兒童。

201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第十一批指導性案例,對檢察機關辦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辦案指導。其中,駱某猥褻兒童指導案例進一步明確了通過網路通訊工具,實施非直接身體接觸的猥褻行為與實際接觸兒童身體的猥褻行為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可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既遂。

近年來,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全面覆蓋和通信軟體的快速發展,利用網路空間實施的非接觸型猥褻兒童犯罪行為逐漸增多,“隔空猥褻”屢屢衝上熱搜。由於網路空間的跨地域性和虛擬性,使得網路猥褻兒童行為具有較強的隱蔽性,特別是兒童心智發育不成熟,識別風險、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相對薄弱,更容易成為網路違法犯罪的侵害對象,保護兒童權益面臨著越來越複雜的形勢。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席小鴻在發佈會上表示:“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此類犯罪,充分表明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犯罪發生在哪,人民法院就打擊到哪。同時也提醒學校和家庭要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路情況的監管,教育引導未成年人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和保護能力,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

■ 全媒體記者袁鵬

■曹貞貞 王夢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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