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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這些醫院被通報!事關醫保基金使用!

發佈時間: 2023-03-15 10:33:37   |  來源: 光明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福建省2022年醫保基金使用“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結果通報(第一期)

一、福清市醫院

根據福建省醫保基金檢查組移交線索,福清市醫保部門進一步調查,發現福清市醫院存在超醫保限定支付範圍、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串換收費等違約結算醫保基金行為,確認違約金額2797472.31元。

福清市醫保部門依協議處理如下:1.追回福清市醫院違約結算的醫保基金2797472.31元;2.依據《福州市醫療保障信用評分試行標準》等規定,扣減福清市醫院信用分值6分,扣減法定代表人信用分值3分;3.要求該院限期整改。

二、廈門登特口腔醫院

根據福建省醫保基金檢查組移交線索,廈門市醫保部門進一步調查,發現廈門登特口腔醫院存在分解項目收費、不合理收費以及其他違約結算醫保基金行為,最終確認違約金額為939307.80元。

廈門市醫保部門依協議處理如下:1.追回廈門登特口腔醫院違約結算的醫保基金939307.80元;2.約談機構負責人,要求機構對存在問題進行限期整改,對符合要求的醫保服務人員信用計分。

三、漳浦縣醫院

根據福建省醫保基金檢查組移交線索,漳州市醫保部門進一步調查,發現漳浦縣醫院檢查存在串換項目、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購銷存管理不規範、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其他違法行為,確認違約金額2148001.83元。

漳州市醫保部門依協議處理如下:1.追回漳浦縣醫院的違約結算的醫保費用2148001.83元;2.要求該院限期整改。

四、泉州東南醫院

根據福建省醫保基金檢查組移交線索,泉州市醫保部門進一步組織核查,發現泉州東南醫院存在分解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以及將不屬於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約行為,確認違約金額8604075.95元。

泉州市醫保部門依協議處理如下:1.發放提醒函1張,警示函2張,黃牌1張;2.追回泉州東南醫院違約結算醫保基金8604075.95元,並收取違約金3303397.42元;3.責令該院限期整改。

五、三明市第一醫院

根據福建省醫保基金檢查組移交線索,三明市醫保部門進一步調查,發現三明市第一醫院存在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分解項目收費、重復收費、將不屬於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違反診療規範過度檢查、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其他違法行為等違約結算醫保基金行為,確認違約金額5568813.47元。

三明市醫保部門依協議處理如下:1.追回三明市第一醫院違約結算的醫保基金5568813.47元;2.對該院予以警告、通報批評、並要求限期整改。

六、聯勤保障部隊第九〇〇醫院莆田醫療區

根據福建省醫保基金檢查組移交線索,莆田市醫保局進一步調查,發現聯勤保障部隊第九〇〇醫院莆田醫療區存在違反診療規範提供其他不必要的醫藥服務、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串換醫用耗材、串換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將不屬於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約結算醫保基金行為,確認違約金額6274717.6元。

莆田市醫保部門依協議處理如下:1.追回聯勤保障部隊第九〇〇醫院莆田醫療區違約結算的醫保基金6274717.6元;2.約談醫院負責人,要求該院對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

七、福建省南平市人民醫院

根據福建省醫保基金檢查組移交線索,南平市醫保部門進一步調查,發現福建省南平市人民醫院存在將不屬於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分解項目收費、重復收費、違反診療規範過度檢查、違反診療規範過度診療、違反診療規範提供其他不必要的醫藥服務、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其他行為等違約結算醫保基金行為,確認違約金額1454673.12元。

南平市醫保部門依協議處理如下:1.追回南平市人民醫院違約結算的醫保費用1454673.12元;2.要求該院對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並開展自查自糾,加強醫院內部管理,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3.將檢查情況公開曝光。

八、龍岩市第一醫院

根據福建省醫保基金檢查組移交線索,龍岩市醫保部門進一步調查,發現龍岩市第一醫院存在超標準收費、分解收費、重復收費、串換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將不屬於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約結算醫保基金行為,確認違約金額7795806.5元。

龍岩市醫保部門依協議處理如下:1.追回龍岩市第一醫院違約結算的醫保基金7795806.5元;2.要求該院限期整改,舉一反三,杜絕類似問題發生。

九、寧德市閩東醫院

根據福建省醫保基金檢查組移交線索,寧德市醫保部門進一步調查,發現寧德市閩東醫院存在重復收費、分解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住院、串換診療項目等違約結算醫保基金行為,確認違約金額7192884.22元。

寧德市醫保部門依協議處理如下:1.追回寧德市閩東醫院違約結算的醫保基金7192884.22元,並處違約金534893.88元;2.責令該院限期整改其違法違約行為。

十、平潭綜合實驗區醫院

根據福建省醫保基金檢查組移交線索,平潭綜合實驗區醫保部門進一步調查,發現平潭綜合實驗區醫院存在分解住院、低標準入院、過度檢查、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超醫保限定支付範圍、醫生超執業範圍診療並納入醫保結算、醫囑、病歷記錄、收費清單三單不符、耗材購銷存管理不規範違約結算醫保基金行為,確認違約金額485145.39元。

平潭醫保部門依協議處理如下:1.追回平潭綜合實驗區醫院違約結算的醫保基金485145.39元,並處違約金210117.20元;2.要求該院限期整改,並將其他相關問題移交區行政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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