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醫療領域隱蔽利益輸送 專家建議設醫療衛生系統不良記錄數據庫
發佈時間: 2023-02-21 14:06:30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文章稱,嚴查醫療領域隱蔽利益輸送。
據《法治日報》記者梳理統計,中央紀委自2019年1月要求開展民生領域專項整治、解決教育醫療等方面侵害群眾利益問題以來,截至今年1月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審查調查欄目總計點名通報醫院領導幹部12人。其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報查處的醫院領導幹部數量更是遠超於此。僅2022年各地就通報查處醫院領導幹部數十人。
對此,受訪專家建議,針對醫療領域腐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可以出臺專項整治工作意見,將醫療腐敗作為監督執紀問責重點領域,持續開展常態化監督。還要持續推動醫療領域監管體制機制改革,通過集中整治,糾改藥品購銷、新藥準入等制度執行不到位、藥品配送不及時、醫生大開亂開處方、不合理的醫療檢查等突出現象,解決群眾就醫的痛點難點焦點。
醫療腐敗敗壞風氣
影響就醫加重負擔
王斌全,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原院長,退休之後沒能“安全著陸”。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的通報內容顯示,王斌全縱容、默許親友利用其職務影響力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醫療器械和藥品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2022年9月,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王斌全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目前,案件仍在辦理之中。
王斌全正是中央紀委自2019年1月要求開展民生領域專項整治、解決醫療等方面侵害群眾利益問題以來,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點名通報審查調查的12名醫院領導幹部之一。
2019年1月,十九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稱:開展民生領域專項整治,聚焦群眾痛點難點焦點,解決醫療等方面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去年10月,十九屆中央紀委在向黨的二十大所作的工作報告中提出,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其中包括“持續糾治教育醫療”等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各地紀檢監察機關積極落實中央紀委的部署,嚴查醫療腐敗。根據各地紀委監委發佈的資訊統計,僅2022年,全國就有數十名醫院院長、副院長被審查調查。
對此,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彭新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大力整治和持續糾治醫療領域腐敗和不正之風。醫療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醫療領域是群眾最關切的民生領域之一,醫療腐敗及由此帶來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虛高、醫療費用增長過快等問題,破壞行業和社會風氣,加重患者負擔,直接侵蝕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鄧矜婷告訴記者,醫療領域腐敗,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直接侵害群眾利益,是群眾的痛點難點焦點,因此成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重點辦案領域。
利益輸送漸趨隱蔽
行賄手段花樣翻新
商討回扣事宜時,選擇在沒有攝像頭的地方面談;收受回扣時,則選擇在郊外的公路上,不下車,收錢即走,全程沒有語言交流。
這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月6日刊文披露的一起醫療領域隱蔽利益輸送案例,案例的主角是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中區人民醫院原院長賀憲偉。
賀憲偉平日裏穿戴普通、生活節儉,但實際上,他在2014年6月就開始收受藥商回扣。他曾主動聯繫黑龍江省某醫藥公司董事長何某某,以“不給回扣不用藥”相要挾,最終商定何某某拿出醫院所採購藥品總額的15%給賀憲偉作為回扣。
此後,賀憲偉如法炮製,伸手收受另外兩家醫藥公司負責人的回扣,同樣是約在郊外公路上見面,不説話不下車收錢即走。
2021年7月,紀檢監察機關在查辦另一起案件時,一名行賄人主動交代曾向賀憲偉行賄。
案發後,經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賀憲偉在任醫院院長期間收受藥品回扣、違規干預醫院改擴建工程等,總計收受好處費370多萬元。
正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的這篇文章標題所言:嚴查醫療領域隱蔽利益輸送。隨著對醫療領域腐敗行為的查處力度不斷加大,醫療領域利益輸送逐漸隱蔽化,行賄、受賄雙方的手段花樣翻新。
例如雲南省阜外心血管病醫院原副院長馬林昆,甘於被“圍獵”,對不法藥商的前呼後擁、阿諛奉承享受至極,利用手中職權,拿醫療設備、藥品、耗材採購準入資格作為籌碼,長期與不法藥商結成利益同盟,尋找中間人作為“防火牆”,充當“影子股東”,內外勾結大肆受賄,大搞“期權腐敗”。
鄧矜婷認為,社會應該對醫療領域新型腐敗給予足夠的關注,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應該對醫療腐敗特別是其中的隱性腐敗保持常態化高壓態勢,比如緊盯醫院藥品採購、招投標等。
彭新林發現,隨著反腐敗鬥爭向縱深推進和由此帶來的強震懾,醫療領域腐敗手段開始不斷變換形式。如在醫藥購銷環節,行賄、受賄雙方多采取“一對一”的方式進行,作案時一般沒有第三人在場,行受賄雙方為了共同利益,相互隱瞞、相互保護,隱蔽性強。
據彭新林梳理,除了以“好處費”“感謝費”“回扣費”“宣傳費”等名義現金行賄外,還出現了一些新型的行賄手段和方式。有的以支付手續費、技術服務費、推銷費、顧問費、新品推廣費、臨床研究費以及贊助業內研討會等名義行賄;還有的以組織受賄人國內外旅遊、考察、學習等名義支付國內外旅遊、考察、學習活動的費用等。
彭新林認為,在這背後,是我國仍存在醫療腐敗滋生的土壤。醫療領域腐敗現象頻發,不但跟醫藥流通中競爭比較激烈直接有關,而且與醫療體制不完善、監督機制不健全、醫療領域腐敗犯罪查處難滋生僥倖心理等因素相關。
建黑名單從業禁止
提高違法犯罪成本
如何治理醫療腐敗,特別是嚴查醫療領域隱蔽利益輸送?
彭新林認為,應該加大對醫療領域腐敗犯罪的整治力度,以嚴肅的執紀執法形成強大震懾,紀檢監察、公安、審計、藥監等執紀執法部門既要分工負責,更要相互配合,建立情況通報、線索移送、案件協查、資訊共用等共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形成整體治理合力。
他還呼籲,探索建立“醫療衛生系統行賄、受賄不良記錄數據庫”,建立和完善對行賄人、受賄人的從業禁止處罰制度,將違法違規的醫務人員列入“黑名單”,情節特別嚴重的,強制性永久退出醫療衛生領域,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醫療機構人員違法犯罪成本,從根本上減少腐敗現象發生。
“強化醫療領域腐敗行為預防機制,最大限度減少醫務人員腐敗犯罪。針對新形勢下醫療領域腐敗犯罪的特點和規律,剖析案發原因及管理漏洞,對腐敗的易發部位、易發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對策,以求達到有效預防醫療領域腐敗犯罪發生的效果。”彭新林説。
鄧矜婷研究發現,目前,公立醫院實行一體化管理之後,醫院管理許可權集中于“一把手”,在缺乏針對“一把手”的監督之下,容易異化為“一把手”説了算,腐敗隱患非常大,因此,在對醫療腐敗進行專項整治、高壓反腐的同時,必須儘快推進醫療系統改革,完善針對醫院“一把手”的監督制度。
彭新林指出,針對糧食購銷領域腐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于近日印發《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針對醫療領域腐敗,同樣可以嘗試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專項整治工作意見,對醫療領域持續開展常態化監督,指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過集中整治,糾改藥品購銷、新藥準入等制度執行不到位、藥品配送不及時、醫生大開亂開處方、不合理的醫療檢查等突出問題。
在他看來,醫療領域保持反腐敗力量常在之外,還要深化醫療體制改革,逐步取消“以藥養醫”體制,徹底推動醫藥分離,切斷醫護人員和藥品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實現從“以藥養醫”到“以醫養醫”的轉變。規範醫藥産品的採購和使用制度,遮罩腐敗空間。(記者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