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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出臺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發佈時間: 2023-01-19 09:53:54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貴陽貴安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細則》1月1日起實施,將進一步健全貴陽貴安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有效減輕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

醫療救助是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大額補助)、醫療救助“三重醫療保障”制度中的兜底保障制度,通過資助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困難群眾醫藥費用救助保障,確保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最大限度防止困難群眾因病返貧、因病致貧。此項政策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慢特病門診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大額補助)報銷後的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規定納入救助保障。

《實施細則》規定,一類救助對象為特困人員;二類救助對象為低保對象、農村易致貧返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三類救助對象為低保邊緣家庭人口;四類救助對象為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實施細則》明確,按照救助對象類別設定住院起付標準和救助比例。一類人員不設救助起付線,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給予全額救助;二類人員不設救助起付線,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70%的比例救助;三類人員救助起付線為1000元,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60%的比例救助;四類人員救助起付線為2000元,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50%的比例救助。救助起付線實行年度累計且只計算一次,慢特病門診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額,年度救助限額為每人每年5萬元。此外,對第一、二、三、四類人員超過救助年度限額的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慢特病門診及住院醫療費用,按照75%的比例進行傾斜救助,傾斜救助年度限額為每人每年5萬元。(記者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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