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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銷售假口罩逾1600萬元,三人獲刑罰款千萬!

發佈時間: 2023-01-11 13:46:48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未經授權委託他人製作帶有某知名口罩商標的包裝盒、合格證等,再從別處大量購入假冒該商標的口罩,“組裝”後出售,不到兩個月便銷售過百萬隻,金額超1600萬元。日前,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董某明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至二年二個月不等,並罰三人共計1000多萬元。

東莞某實業有限公司生産的某品牌N95口罩在國內外具有較高知名度。2020年5月,被告人董某某非法獲得該品牌口罩包裝盒的設計圖,並委託祝某某批量定制假冒該品牌口罩包裝盒、包裝箱和合格證,董某某又多次向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購買假冒口罩,再由董某某對假冒口罩進行包裝,在王某某協助下從廣州等地發貨至上海、珠海等城市的客戶,銷售價值為1690萬餘元。交貨時,董某明還一併提供了虛假的該品牌口罩《銷售授權書》《檢驗報告》《合格證》等資料。

東莞第三法院經審理認為,董某明等三名被告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該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法院視三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分別判處董某明、王某文、祝某軍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三年四個月、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895萬元、150萬元、7萬元,該案已生效。(記者李雄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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