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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優化調整疫情防控藥品醫療器械流通環節監管

發佈時間: 2022-12-12 14:11:20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記者9日從寧夏藥監局了解到,寧夏實施多項舉措,優化調整疫情防控藥品醫療器械流通環節監管。

從9日開始,寧夏全區所有零售藥店銷售(包括網路銷售)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治感冒等藥物不再進行實名登記推送,對進店人員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查驗健康碼。

同時,寧夏各地指導幫助零售藥店復工復産、應開盡開,不得隨意關停,引導具備24小時營業條件的零售藥店、自動售藥機等全天候營業,做好疫情防控藥品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常規藥品醫療器械的採購、儲備,保障群眾基本購藥需求。

現階段,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零售藥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可通過線上線下渠道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僅為其門店配送抗原檢測試劑的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可以憑藥品經營許可證購進配送。企業開展抗原檢測試劑批發業務,要取得含體外診斷試劑經營範圍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網路銷售抗原檢測試劑的零售藥店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以及配送抗原檢測試劑的零售連鎖總部,及時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另外,寧夏各級監管部門對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療藥物、抗原檢測試劑等防疫用醫療器械流通環節開展全覆蓋檢查,重點關注進貨渠道、冷鏈保障、儲運管理和資訊追溯等內容,督促企業履行品質安全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對從事抗原檢測試劑經營的企業、零售藥店、藥品零售連鎖總部進行摸排,建立企業清單;對於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藥品醫療器械,確保來源合法、儲存和運輸管理符合有關要求。

寧夏還加強網路銷售藥品醫療器械的主動監測和監督管理,督促藥品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第三方平臺和網路銷售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落實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規發佈藥品銷售資訊,嚴格執行處方藥銷售管理制度,嚴禁通過網路零售新冠肺炎治療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對未按照規定銷售或發佈資訊的,採取頁面遮罩、連結下架、限制銷售等措施。

寧夏各級監管部門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厲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醫療器械,違規銷售處方藥、含麻藥品,銷售假劣藥品,銷售不合格醫療器械等違規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加強與衛生健康、工業和資訊化、公安、醫療保障等部門的資訊溝通與監管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藥品醫療器械品質安全。(記者鄒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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