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統一調整為按費用救助模式
發佈時間: 2022-12-01 11:18:38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日,遼寧省醫保局就《遼寧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進行了解釋説明。實施意見明確了我省醫療救助對象範圍、醫療費用保障範圍、醫療救助待遇標準以及完善大病保險扶貧傾斜政策、健全高額醫療費用支出監測預警機制、優化經辦管理服務等政策措施,將自2023年1月起施行。
與現行政策比較,新政策醫療救助對象範圍更加清晰,並有所擴展。從參保類型看,既覆蓋了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也覆蓋了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從人員類別看,既包括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也包括鄉村部門納入防止返貧動態監測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同時,實施意見還明確了一類新的救助對象,即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
將按費用和病種相結合的救助模式,統一調整為按費用救助模式。目前,我省針對救助對象醫療費用的直接救助主要包括門診救助、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其中,門診和住院救助實行按費用救助模式,重特大疾病救助實行按病種和費用相結合的救助模式。我省統一的重特大疾病病種僅有兒童白血病、終末期腎病、重症精神病、耐藥性結核等8種,各市在此基礎上雖有所增加,但政策的局限性仍比較大,很多範圍外病種的醫療費用很高,但不能享受重特大疾病救助待遇。改革後,不再區分病種,而是將救助對象符合規定的住院費用以及門診慢特病、高值藥品等門診費用,統一納入基本救助和傾斜救助保障範圍。
三重制度綜合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特別是醫療救助待遇有明顯提高。大病保險待遇進一步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重點救助對象傾斜,報銷比例將由70%提高到75%。醫療救助年度救助限額明顯提高,對高額醫療費用的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改革前,我省多數市重點救助對象的年度救助限額在2萬元至3萬元;改革後,重點救助對象年度救助限額普遍達到4萬元以上,瀋陽、大連、本溪等市不設年度救助限額。醫療救助待遇穩中有升,救助對象醫療費用自付比例進一步降低。改革後,救助對象合規自付醫療費用通過基本救助和傾斜救助梯次減負。基本救助和傾斜救助累加,各類救助對象合規醫療費用綜合救助比例普遍有所提高,特困人員、孤兒救助比例普遍達到90%以上,低保對象綜合救助比例達到80%左右,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綜合救助比例達到70%左右。(記者徐鐵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