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發佈時間: 2022-11-16 11:18:05 | 來源: 人民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國家藥監局今日(15日)發佈《關於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顯示,標示為洛陽順勢藥業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生産的接骨七厘丸等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根據《通告》,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海南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維U顛茄鋁膠囊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洛陽順勢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8批次接骨七厘丸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重金屬及有害元素。
經深圳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江蘇至善堂藥業有限公司、和治佳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民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武漢仲誠富坤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北海能信中藥有限責任公司、四川沱江源藥業有限公司、雲南東融滇西中藥材物流經營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分公司生産的7批次金銀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含量測定、性狀、重金屬及有害元素。
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慶華氏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湖北大頂山制藥有限公司、湖南春可回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産的3批次桃仁(燀桃仁)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羰基值、含量測定和水分。
據了解,含量測定係指用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原料及製劑中有效成分的含量;重金屬及有害元素係指中藥原料或中藥品種生産、加工等過程中引入的外源性重金屬雜質和有害元素,主要包括鉛、汞、鎘、銅、銀、鉍、銻、錫、砷等。
另外,中藥飲片性狀項不符合規定,可能涉及藥材種屬偏差、炮製工藝有瑕疵、儲存不當等情形;羰基值反映了含油脂的中藥材及飲片酸敗時産生的含羰基化合物等物質的量,可能與儲存不當有關;水分係指藥品中的含水量。水分偏高通常與工藝、包裝不當以及儲運環境等因素有關。
《通告》指出,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採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並切實進行整改。
同時,國家藥監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和單位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並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記者孫紅麗)
國家藥監局官網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