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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細化舉措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制度

發佈時間: 2022-11-10 10:59:46   |  來源: 人民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山西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根據國家要求和我省實際,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編密織牢困難群眾醫療保障網。11月8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省醫療保障局、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了相關情況。

《實施意見》明確了我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的具體措施。要求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發揮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增強大病保險減負功能,強化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合力防範因病致貧返貧風險。

《實施意見》明確要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明確醫療救助對象範圍,將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含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返貧致貧人口、鄉村振興部門監測對象納入醫療救助保障範圍。明確救助費用保障範圍,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合理確定住院救助水準,按救助對象困難情況,給予分類救助。

《實施意見》明確要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強化高額醫療費用支出預警監測,重點監測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支付後個人年度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監測對象,做到及時預警。全面建立依申請救助機制,增強救助時效性。

《實施意見》明確要積極引導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救助保障。鼓勵慈善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設立大病救助項目,發揮補充救助作用。支援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支援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滿足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保障需求。

困難群眾享受醫療救助待遇將更加便捷。《實施意見》明確要規範經辦管理服務。細化完善救助服務事項清單,出臺醫療救助經辦管理服務規程。簡化流程,實行“一站式”結算。經基層首診轉診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監測對象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記者高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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