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又通報7起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案例
發佈時間: 2022-11-07 11:07:00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為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平穩,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足職能職責,緊緊圍繞與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糧、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從嚴從快打擊各類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件。現通報如下:
案例一:新城區塞外安居多匯便利店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2年10月31日,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商戶疫情防控情況及配送單位保供穩價情況時,發現新城區塞外安居多匯便利店線上銷售的××純牛奶(240ml×16包/箱),未向消費者詳細標明價格,經查,上述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為查清事實,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快從重進行處罰。
案例二:新城區鑫寶超市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2年11月1日,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東河社區區域服務中心反映,位於新城區綠地香樹花城10號樓1單元101的鑫寶超市,未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該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超市線上上配送蔬菜,部分菜品未詳細標明價格,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為查清事實,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快從重進行處罰。
案例三:新城區俊蘭果蔬店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2年10月30日,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新城區丁香路社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舉報新城區俊蘭果蔬店銷售的部分商品未明碼標價。經查,新城區俊蘭果蔬店銷售貨架上擺放有待銷售商品“林家舖子”、糖水桔子罐頭和糖水黃桃罐頭,未明碼標價。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為查清事實,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快從重進行處罰。
案例四:玉泉區果緣蔬香副食店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2年10月6日,玉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前往投訴舉報的玉泉區果緣蔬香副食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店大部分蔬果未進行明碼標價,在責令改正後,該店仍不按要求進行整改,拒絕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日前,玉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涉嫌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已立案調查,將依法從快從重進行處罰。
案例五:玉泉區隆興源銅鍋涮肉店涉嫌哄抬價格案
2022年10月31日,玉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位於小召前街的玉泉區隆興源銅鍋涮肉店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中發現,該店在疫情防控期間經營蔬菜包配送業務,正在進行配送的蔬菜包、水果包價格明顯高於市場價,針對該店涉嫌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已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快從重進行處罰。
案例六:玉泉區麗姿美百貨部涉嫌哄抬價格案
2022年11月1日,玉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位於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西順城街的麗姿美百貨部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店正在打包“豬肉”“豬脊骨”等肉類食品,該店配送的相關食品明顯高於市場價,針對該店涉嫌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已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快從重進行處罰。
案例七:玉泉區恒昌便民市場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2年11月3日,玉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市民投訴舉報,對位於玉泉區大南街四眼井巷的恒昌便民市場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市場內經營人員高某配送的蔬菜包,在銷售時未向消費者標明各類蔬菜的價格資訊,針對該店涉嫌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已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快從重進行處罰。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持續加強對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的價格監管,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加強政策宣傳和提醒告誡,確保市場價格秩序平穩。希望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依法依規經營。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如發現涉嫌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及時撥打12315熱線投訴舉報。(李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