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為疫情期間困難群體提供臨時救助
發佈時間: 2022-10-27 11:10:42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受本輪疫情影響,寧夏部分困難群眾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生活出現困難。記者26日從寧夏民政廳獲悉,近日,該廳印發《關於做好疫情期間臨時救助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引導各地民政部門為疫情期間困難群體提供臨時救助。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對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和個人,不區分是否為寧夏戶籍,不區分是否為本地戶籍,由所在地實施臨時救助,做到應救盡救。
《通知》提到,對家庭成員均為靈活就業人員且沒有穩定收入來源,因疫情原因被隔離或封控管理,暫時無法工作的困難人員,經申請,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經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對因病、因殘、因創業失敗等原因長期無法就業,造成生活困難的人員,經申請,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對受疫情影響暫時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援的生活困難外來務工人員和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暫時滯留的臨時遇困人員,由急難發生地鄉鎮(街道)進行實物救助。因家庭成員被隔離收治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低保邊緣人口、返貧易致貧人口,由鄉鎮(街道)進行實物救助。對確診病例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高齡低收入老年人、孤兒、低保邊緣人口、返貧易致貧人口,按照城市不低於3000元、農村不低於2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
《通知》還要求,寧夏各地民政部門疫情期間要簡化臨時救助申辦流程,對於因疫致困的救助申請,按照“急難型”救助予以辦理,採取先行救助,後補齊材料方式,提高救助時效。對受疫情影響的低收入人口,可以不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直接給予救助。對其他申請對象,探索運用信用承諾制度,初步判定符合救助條件的,由申請人做出承諾後快速予以審核確認,事後補充完善相關材料,縮短辦理時間。《通知》還提到,各地要靈活運用救助方式,滿足困難群眾多種需求。要採取“物質+服務”的方式,開展社會救助,積極推動救助政策無縫銜接,切實形成救助合力,力爭通過多元救助幫扶方式,幫助困難群眾擺脫困境,渡過難關。(記者楊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