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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確定困難群眾醫保待遇標準
發佈時間: 2022-09-21 11:01:15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山西省近日下發《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確定困難群眾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確保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同時避免過度保障。
意見要求,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財政補助政策,對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群眾給予分類資助。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低保對象按個人繳費標準80%的比例給予定額資助。
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後,扣除社會互助幫困等因素,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可按比例給予救助。特困人員由醫療救助給予保障,低保對象按7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6萬元;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均按6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4萬元。
圖為山西太原市萬柏林區民政局工作人員正在為困難群體辦理救助款。新華社記者馬志異攝
符合享受門診慢特病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門診政策範圍內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按規定報銷後,剩餘部分特困人員按60%、低保對象按30%的比例給予救助,住院管理的按次實施醫療救助,限額管理的年底一次性救助。符合享受門診特藥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特藥保障範圍內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按規定報銷後,剩餘部分特困人員按20%、低保對象按10%的比例救助。
山西省要求,加強對救助對象就醫行為的引導,推行基層首診,規範轉診,促進合理就醫。經基層首診轉診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監測對象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記者馬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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