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通報3起疫情防控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發佈時間: 2022-09-06 10:44:02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疫情防控,與您同行。8月18日,濟南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作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關於規範使用疫情防控場所碼的通告》;8月30日發佈《關於限制“超過4天未做核酸檢測人員”進入公共場所的通告》,要求各公共場所經營者或管理者務必按照要求,在醒目位置張貼懸挂“場所碼”,嚴格落實“場所碼”掃碼登記使用要求,做到凡進必掃、逢進必檢,不漏一人。在濟人員(包括入濟返濟人員)超過4天未做核酸檢測,掃場所碼時,健康碼二維碼下方第一行核酸檢測標牌顯示5天及以上,限制進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但近期仍有極個別人無視疫情防控規定,拒不執行。濟南市公安局嚴厲查處此類違法行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強力震懾違法行為,為此將近期疫情防控違法行為的3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1:某菜館經營者王某未按規定查驗就餐人員“場所碼”及七天行程碼
2022年8月30日,濟南市歷城區某菜館經營者王某在經營過程中,未按照規定要求查驗落實就餐人員“場所碼”掃碼登記及七天行程碼,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情節嚴重,造成疫情傳播潛在風險。歷城公安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王某行政拘留。
案例2:某超市便利店經營者鄒某未按規定查驗購物人員“場所碼”及七天行程碼
2022年8月30日,濟南市歷城區某超市便利店經營者鄒某在經營過程中,未按照規定要求查驗落實購物人員“場所碼”掃碼登記及七天行程碼,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情節嚴重,造成疫情傳播潛在風險。歷城公安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鄒某行政拘留。
案例3:扈某核酸檢測超過四天未檢,限制進入公共場所,不服從管理
2022年9月2日,在濟南市某公共場所入口處,安保人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實查驗掃“場所碼”及七天行程碼,濟南市民扈某因核酸檢測顯示超過四天未檢,未能進入。扈某當眾對安保人員進行辱罵,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歷下公安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扈某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