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對6類困難群眾實施分類醫療救助
發佈時間: 2022-09-06 10:44:12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期印發《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今天,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發佈會,對《實施意見》進行解讀。
省醫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寧波介紹,《實施意見》從明確醫療救助對象範圍和參保資助標準、強化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功能、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等方面提出17項政策措施,進一步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明確醫療救助對象範圍,實現困難居民和職工全覆蓋,是《實施意見》的一大亮點。在脫貧攻堅期間,醫療救助政策重點是農村貧困人口。《實施意見》立足全面脫貧後的新發展階段,建立更加全面、長效、系統的救助機制,將醫療救助對象範圍擴大到困難居民和職工,並將救助對象統一規範為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以及未納入以上救助對象範圍但因高額醫療費用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對這6類困難群眾分類救助,使醫療救助制度從面向特定人群擴大為面向全體參保人員,人員分類更準確、邊界更清晰、政策更有針對性。
實施參保分類資助,減輕救助對象個人繳費負擔。對特困人員參加居民基本醫保的個人繳費,由醫療救助資金實行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實行定額資助。
健全完善制度,提高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保障水準。在鞏固住院報銷待遇的基礎上,今年年底前,各市全面建立居民和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制度,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障的普惠性。統一規範全省門診慢特病基本病種和認定標準,首批門診慢特病基本病種不低於50種。
聚焦重點救助對象,降低大病醫療費用負擔。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三類重點救助對象,居民和職工大病保險年度起付線均降低50%,分段報銷比例均提高5個百分點,並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取消使用大病保險特效藥品起付線。
科學設計救助制度,進一步增強醫療救助托底功能。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費用救助比例不低於70%,年度救助限額由不低於1萬元提高到不低於3萬元,進一步提升托底功能。對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及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費用超過3000元部分救助比例不低於50%。以上救助對象經過三重制度保障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費用仍然較重的,按不低於70%比例給予再救助,年度限額最高可達2萬元。對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建立依申請救助機制,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費用超過當地上年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不低於60%比例給予救助。
創新動態監測機制,防範因病致貧返貧。將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費用年度累計超過全省上年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50%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以及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費用年度累計超過全省上年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150%的普通參保人員,納入預警監測範圍,最大範圍實行預警篩查。醫保部門每月分析比對,並將預警資訊及時推送民政和鄉村振興部門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確認,做到及時發現、精準識別、精準救助。(張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