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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公佈養老詐騙典型案例

發佈時間: 2022-08-30 10:21:10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江蘇省市場監管部門聚焦與老年人日常消費密切相關的食品、保健品等領域,積極排查涉詐問題隱患,依法查處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震懾不法分子,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公佈一批典型案例。

南通市崇川區弘檬保健服務中心虛假宣傳案

6月29日,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在組織涉老行業專項檢查中,現場發現崇川區弘檬保健服務中心正以會銷的方式預售“FDP福寶”。經查,當事人利用會銷方式,向消費者宣稱其銷售的普通産品“活體幹細胞”能治療老年癡呆、糖尿病、腦中風、偏癱、帕金森、股骨頭壞死、腦癱、肝硬化、腎衰竭、癌症等各種疾病,宣稱普通食品“FDP福寶”能有效治療糖尿病、心肌梗死。事實上,這兩款産品均為普通食品,未核定有相關疾病治療功能。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7月29日,崇川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5萬元。目前當事人已歇業,並主動承諾近期將登出營業執照。

南京莊泰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6月9日,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南京莊泰生物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通過錄製視頻在短視頻平臺播放的方式,過度宣傳山藥的功效與營養價值,誤導消費者認為當事人的“溫情養聖”鐵棍山藥粉對糖尿病、腎病、脾胃病有益處。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7月21日,玄武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萬元。當事人已停止所有網路直播宣傳,相關視頻已經刪除,辦案部門將持續對當事人的經營情況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

無錫山野菌物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4月6日,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反映,無錫山野菌物有限公司在其官網中宣傳保健食品蛹蟲草膠囊具有“抗癌抑癌”功能。經查,當事人經營的李同豐金質牌蛹蟲草膠囊為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為增強免疫力。當事人官網中的相關産品頁面含有“強腎益肺平喘止咳抗癌抑癌提高免疫”“消除和改善肺氣虛、腎陽虛之慢性氣管炎患者的症狀及體徵”“改善胸部X線徵象、降低升高的體溫和白細胞、改善肺功能”等宣傳用語,暗示該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易誘使老年人誤解並購買。當事人共支付網站製作費用5000元,廣告費用無法單獨計算。當事人發佈含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保健食品廣告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鋻於當事人是首次被發現此類違法行為,在案發後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並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及時關閉網站,減輕了違法行為的危害後果,符合減輕處罰相關規定。5月12日,濱湖區市場監管局作出對當事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當事人網站現已關閉,執法人員將持續加強監督檢查,防止違法行為再發生。

張家港市楊舍西城諾康保健品經營部虛假宣傳案

1月17日,張家港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張家港市楊舍西城諾康保健品經營部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將114名中老年人拉進自己建的微信群,在微信群宣傳鮭魚磷蝦油具有“降血脂”“可以取代降血脂藥”等功效,宣傳熊膽視力貼具有“防止白內障二次復發”“對慢性咽炎、扁桃體炎、痰多老咳嗽有很好的效果”等功效,宣傳輔酶Q10膠囊具有“專門治療心肌炎、心衰……”“針對腫瘤方面具有比較好的作用……”等功效,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宣傳內容的相關依據。當事人在微信群內誇大、虛假宣傳上述産品具有治療疾病的功效,構成了虛假宣傳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6月27日,張家港市市場監管局作出對當事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泰興安心美容工作室發佈違法廣告案

3月28日,泰興市市場監管局接舉報稱,某電商平臺上的“安馨小可愛的店”在商品宣傳界面中,宣傳商品具有抗衰、預防糖尿病、輔助降尿酸等功效。經查,泰興安心美容工作室經營的“安馨小可愛的店”,銷售“安馨透明質酸膠原蛋白飲品日夜官方發量豐盈套餐”,該套餐內含有3種商品,其中商品詳情頁面內介紹“雨生紅球藻凝膠糖果”使用了“抗衰美白護眼助睡眠提高免疫力、保護細胞膜大腦心血管、預防糖尿病、輔助降尿酸血脂”等宣傳用語。當事人銷售的涉案商品為普通食品,截至檢查時共銷售1盒,貨值金額為1174元,涉案商品已下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廣告法》《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鋻於當事人在被查處前,已主動改正,下架涉案廣告,僅售出一件涉案産品,且積極配合,主動提供有關材料,符合減輕行政處罰規定。6月7日,泰興市市場監管局作出對當事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結案後,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檢查,未發現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江陰市澄江街道鳴馨艾灸館虛假宣傳案

2月15日,江陰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江陰市澄江街道鳴馨艾灸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正在向老年消費者作電子産品“全能調頻儀”(非醫療器械)的銷售和宣傳活動。經查,當事人為推廣“全能調頻儀”,通過組織開展現場PPT講課及産品體驗活動、在經營場所張貼宣傳牌等方式,宣稱“全能調頻儀”可幫助身體排毒,促進血液迴圈,改善人體生命狀態,延長細胞和人體壽命等性能功效,欺騙、誤導消費者購買。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7月18日,江陰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目前當事人已處於停業狀態。

南通市通州區金新柏德匯食品經營部虛假宣傳案

1月7日,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通州區金新柏德匯食品經營部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現場有4盒標稱為富硒木耳肽含片的食品。當事人正在播放PPT對會場顧客宣講,該PPT裏有“硒對人體的十大功能及榮譽稱號抑制腫瘤改善視力富硒木耳肽含片優點”等內容。經查,當事人在店內向參加宣講會的顧客播放PPT,宣傳硒具有抑制腫瘤、改善視力、有效防治風濕骨痛等功能,富硒木耳肽含片含有硒元素,對人身體好。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宣傳內容的相關依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7月7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5萬元。結案後,該局將當事人監管等級上調至D級,加大監管頻次,組織執法人員聯繫屬地政府共同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暫未發現有虛假宣傳、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越溪詩雅沐足店發佈違法廣告案

1月17日,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越溪詩雅沐足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運營的微信公眾號(名稱:雅韻沐足溫泉汗蒸)發佈含有“汗蒸的好處增強身體基礎代謝降低血糖、膽固醇”等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及使用醫療用語的廣告內容。當事人無法提供發佈上述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及使用醫療用語宣傳內容的相關依據。經統計,當事人製作、設計發佈上述違法廣告內容的費用共計1241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4月18日,吳中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罰款2482元。案發後,當事人主動刪除了涉案宣傳內容。結案後,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回頭看”,督促提醒當事人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審核宣傳內容。(薛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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