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75種談判藥品全部“雙通道”保障
發佈時間: 2022-08-04 11:29:30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談判藥品如果在醫院買不到,在定點藥店買到享受和在醫院買藥同等報銷政策!7月29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佈會,介紹山東全面推進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保障機制有關情況。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山東將協議期內的275種國家醫保談判藥品全部納入“雙通道”保障範圍,成為全國“雙通道”覆蓋藥品數量最多、品種最全的省份之一。
什麼是“談判藥品”?何謂“雙通道”?
省醫保局一級巡視員仇冰玉介紹,談判藥品是指國家醫保部門與相關醫藥企業協商談判,對臨床必需、療效較好但價格較高的藥品達成降價協議,並納入醫保目錄管理的藥品,具有臨床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強等特徵。到目前為止,我國已經開展了5批醫保藥品目錄準入談判,335個藥品通過談判新增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目前仍在協議有效期的有275種(可在省醫保局官網政策文件欄目中查詢)。
這些藥品中,既有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藥,也有腫瘤用藥和罕見病用藥等,患者受益面較廣。但是由於醫療機構有較為嚴格的藥品準入程式、醫保目錄更新準入頻率提速等多重因素疊加,很多藥品尤其是剛上市的新藥由原來的“先進醫院、後進醫保”,轉變為“先進醫保、再進醫院”,形成“時間差”,加上實行藥品零加成後部分醫療機構積極性不高,導致部分談判藥品“進院難”、患者在醫院買不到的問題。
為確保談判藥品“買得到”“用得上”“能報銷”,2021年,國家醫保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提出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談判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並與定點醫療機構施行相同的醫保支付政策。簡單來説,建立談判藥品“雙通道”保障機制,意味著談判藥品如果在醫院買不到,還可以在藥店買,並且享受和在醫院買藥同等報銷政策。
我省認真落實國家部署要求,並立足為群眾提供更週全、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務,更好激發藥店資源活力,促進藥品零售服務業發展,省醫保局在2021年聯合省衛生健康委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今年又連續印發兩個通知,對全省“雙通道”管理工作進行再部署、再細化、再推進、再提升。
仇冰玉介紹,我省將協議期內275種談判藥品全部納入“雙通道”管理,成為全國“雙通道”覆蓋藥品數量最多、品種最全的省份之一。在275種談判藥品中,有108種重特大疾病用藥和高血壓、糖尿病“兩病”用藥,我省要求市轄區內至少有1家“雙通道”綜合藥店,日常至少配備這108種藥品中的90種,其他臨床需求量小且不確定的藥品保證預約後2日內供應到位,不影響患者使用,目前全省“雙通道”綜合藥店已達30家。要求每個縣(市、區)至少開通1家“雙通道”藥店,各市轄區內的每個“雙通道”藥店配備談判藥品品種數量達到30種以上、縣域內的每個“雙通道”藥店配備20種以上,重點保障“兩病”等常見病用藥。下一步,還將根據國家談判藥品調整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
“我們將定點醫療機構配備談判藥品品種數量、對外公示談判藥品配備名單、群眾用藥購藥投訴等情況納入考核指標,與DRG/DIP付費、協議管理年度考核等掛鉤。對有臨床需求但不配備或不足量配備談判藥品的定點醫療機構,給予提醒、約談、通報批評或社會公開曝光等處理,強化醫療機構談判藥品採購配備和臨床合理使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仇冰玉説。
在談判藥品保障水準上,我省實行協同門診共濟保障制度改革,對參保人員在門診使用談判藥品,由各市按規定納入普通門診統籌或門診慢特病支付,或探索建立藥品單獨支付政策。門診使用談判藥品按現行待遇政策報銷後,個人負擔部分符合規定的,納入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降低談判藥品醫保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原先不高於30%降至不高於20%,已於今年7月1日起執行。自付比例降低後,今年下半年預計為全省參保群眾減輕用藥負擔2.47億元。住院患者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暫未配備的談判藥品,患者可按規定在“雙通道”藥店購買使用。購買定制型商業醫療保險的,可由商業保險給予再賠付。
目前,全省“雙通道”藥店已達438家,覆蓋全省136個縣級行政區。同時,所有“雙通道”藥店全部實現即時聯網結算,切實減輕群眾跑腿墊資壓力。為更好保障群眾用藥,我省將對談判藥品使用納入專項督查範圍,加強對定點醫藥機構藥品進銷存核查,嚴厲查處倒賣談判藥品以及“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惡意騙保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