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小微企業可階段性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
發佈時間: 2022-08-02 09:59:08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日,經山東省政府同意,省醫保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明確對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
《通知》明確了緩繳費款所屬期,並規定了中斷繳費企業的享受緩繳條件。自2022年7月起,對中小微企業(含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下同)緩繳費款所屬期為7月至9月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已完成屬期7月份醫保費繳納的中小微企業,可緩繳費款所屬期為8月至10月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正處於職工醫保中斷繳費狀態的中小微企業,補齊2022年6月及以前中斷繳費後可享受緩繳政策。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對緩繳的費款所屬期不同的情形,分別明確了緩繳費用的補齊時間要求,並明確了未及時補齊緩繳費用的滯納金計算時間。比如,緩繳7月至9月費款的,需要在2022年10月底前補齊,如果10月底之前未按規定補齊,則從10月1日起開始計算滯納金,7月至9月期間不計算滯納金。緩繳費款所屬期8月至10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的企業,應于2022年11月底前按規定補齊緩繳的費款,未按時補齊緩繳費款的企業,自11月1日起計算滯納金。
緩繳期間,企業參保人員醫保待遇受影響嗎?《通知》明確,確保緩繳期間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緩繳期間,不影響該企業參保人享受醫保待遇,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含生育醫療費)繼續按照既往規定報銷。同時,中小微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資訊,個人賬戶(含單位繳費劃入部分)正常計入。
據了解,此次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在市政府統一安排部署下,由市醫療保障、稅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文件精神確定緩繳企業名單,並在醫保資訊系統中增加緩繳標誌。名單範圍內的企業,可選擇是否享受緩繳;不在名單範圍內中小微企業,也可以承諾方式申請緩繳。對於8月底前新開辦且參保登記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自參保當月起申請緩繳。(張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