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出臺若干意見保障疫情防控
發佈時間: 2022-04-01 13:31:01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司法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包含四方面12項內容。《意見》指出,將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為,依法審理涉及疫情防控期間不配合核酸檢測、妨害傳染病防治、編造散佈謠言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案件。
《意見》要求,全市法院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著力強化疫情防控司法供給,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不鬆懈、審判執行不停擺、公平正義不止步”,全力守護城市安全、社會安定、市民安康,助力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意見》分為全力保障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合力確保社會平穩有序、助力困難企業恢復發展和著力做好各類訴訟服務四方面。
在全力保障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方面,《意見》明確,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為。依法從快懲處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傳播病原體、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造謠傳謠、制假售假、哄抬物價、詐騙、聚眾哄搶、失職瀆職、貪污挪用等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社會大局安定有序。
同時,加大涉疫情防控相關藥品、産品的司法保護。依法加大對病毒疫苗、快速檢測試劑、特效藥物等疫情防控創新産品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支援病毒防控創新産品研發及産業化。嚴厲打擊生産銷售假冒口罩、醫用手套、護目鏡、防護服、隔離服等防疫用品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在合力確保社會平穩有序方面,《意見》指出,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加大對涉疫情勞動爭議糾紛的調處力度,依法穩妥處理涉疫情勞動報酬追索、工傷保險待遇等糾紛。依法開展善意文明執行,財産查控等執行措施涉及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和人員的,原則上暫緩進行。對因疫情影響造成短暫資金流動性困難不能清償債務的,積極引導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分期履行、延期履行等,依法為當事人緩解債務壓力、恢復生産經營創造條件。
此外,《意見》還要求上海各級法院助力困難企業恢復發展,依法為危困企業紓困解難,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促成企業恢復信用和活力。對受疫情影響的危困企業不能履約或履約對企業權益造成重大影響的買賣、租賃、旅遊、住宿、貨物運輸、加工承攬、建設工程等合同糾紛,準確把握《民法典》精神,合理確定各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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