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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項目納入醫保
發佈時間: 2022-03-28 11:18:35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記者從青海省醫療保障局獲悉,我省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納入青海省基本醫保診療項目和耗材目錄乙類範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醫療保障局安排部署,省醫療保障局主動作為、抓實新冠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及時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納入青海省基本醫保診療項目和耗材目錄乙類範圍。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相關費用按政策規定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檢測試劑費用可用個人賬戶支付,將新增的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等藥品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以挂網價作為醫保支付標準,按照乙類藥品和現行醫保政策支付。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調出,且不在醫保目錄內的藥品,停止醫保支付。
全力做好疫苗費用保障,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及時撥付疫苗採購及接種費用,合理提高疫苗接種費用標準,為新冠疫苗全民免費接種提供了保證。全省共撥付疫苗採購資金5.11億元、接種費用9103.79萬元。集中帶量採購核酸檢測試劑,並及時調低檢測價格,單檢每人次下降到40元,混檢每人次下降到10元,防疫成本大幅降低。
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持續落實醫保便民惠民政策,採取下沉辦、郵寄辦、傳真辦、預約辦等方式,全面推進醫保公共服務事項“不見面”網上辦理。採取“先受理、後辦理”方式,持續優化現場服務,儘量減少窗口滯留等候時間。針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開展幫辦代辦、容缺受理等人性化服務,進一步簡化流程,最大限度減少因人員流動造成疫情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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