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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起 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臨時納入福建省醫保支付範圍
發佈時間: 2022-03-25 10:36:04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福建省醫保局消息,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檢測和疫情防控工作,25日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項目及檢測試劑盒臨時納入省醫保支付範圍。
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後,參保人員在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統籌區現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檢測試劑的費用,可使用個人賬戶或家庭共濟賬戶資金支付。
根據省醫保局近日印發的《關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項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全省相關公立醫療機構按規定開展“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項目”每人次5元,檢測試劑盒(含採樣器具)暫按除外內容收取,實行“零差率”銷售,檢測總費用(含除外收費的試劑耗材)不超過15元每人次。
單純進行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的,群眾無需掛號,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普通門診診查費或一般診療費。患者自測的,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抗原檢測項目費用。(蔣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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