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個通情達理的好家長需要不斷努力和學習
發佈時間: 2022-02-16 11:31:00 | 來源: 人民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當家長是一個學習的過程,沒有人生來就是一個好家長。”北京大學第六醫院郭延慶副教授説,“由於孩子的到來,一個人才有了家長的身份,在照顧和管教孩子的過程中,才慢慢學會了如何成為家長。做家長是活到老學到老的一項事業。”
如何成為一個好家長呢?郭延慶告訴記者,好家長既要“通情”,又要“達理”。“通情”簡單來説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郭延慶看來,親子關係中的“不欲”,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家長對孩子的過分控制和對孩子人生的過度捲入。這種過分控制和過度捲入就是“不通情”的表現。
過分控制會形成對孩子的厭惡刺激
郭延慶説,與孩子“通情”,首先要把孩子看作是需要被尊重的自由獨立的個體,家長要與孩子共同成長,要意識到,孩子不應是家長管控的對象,而是一個自我發展的主體。家長的過分控制和過度捲入,會打亂孩子自然成長的過程,妨礙孩子自我成長的空間和意願。“其實,孩子有自身獨化能力,與一切生物一樣,只要在適合生長的環境裏,就能夠自然自動地成長和發展。”
然而一個普遍的事實是,由於孩子是家長最關心的人,很多家長會用揠苗助長的方式去管理孩子,逼迫孩子“學好”,但結果很可能是,家長的控制變成了對孩子的厭惡刺激。面對厭惡刺激,孩子自然出現欺騙、暴力反抗等各種逃避行為。
因此,郭延慶指出,做一個“通情”的家長,首先要把孩子當成一個獨立自主、自身獨化的個體,順其自然,尊重天性,以兒童的視角為視角,把自己看作是孩子成長的條件,而不是孩子的救世主。“雖然家長把孩子帶到了這個世界,但並不因此而有權利去控制和左右孩子,更不能把孩子當成自己的工具。”郭延慶説。
“不管是管”,為孩子“自我管理”創造條件
家長如何才能做到“通情”呢?郭延慶提出了“不管是管,主動滿足”的八字原則。以孩子寫作業為例,郭延慶解釋説,管理孩子寫作業是讓很多家長頭疼的事兒。很多家長會反覆提醒孩子寫作業,並且緊盯著孩子寫作業的過程,連孩子上廁所、摳鼻子都要干涉,這就導致孩子認為寫作業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家長的事情。但其實,如果家長“不管”,不去提醒孩子寫作業,也不去管孩子是不是完成了作業,到了需要交作業的時候,孩子自然就會意識到寫作業是自己的事情。所以家長的“不管”是在給孩子的“自我管理”提供條件。
“不管是管”的原則同樣適用於家庭成員之間。一個家庭中,如果總是媽媽在管理孩子,那麼爸爸就不會插手,因為實際上爸爸並沒有管理孩子的機會。“我們經常會看到媽媽責怪爸爸不管孩子,但其實,如果媽媽放手不管一段時間(一個星期內),就會發現爸爸管理孩子的行為有所增加。”郭延慶指出,家長對孩子管得過多,實際上是在抹殺孩子自律的條件,而這些條件實際上是孩子自身獨化、獨立自主發展的必要條件。
他同時強調,“不管是管”並不是對孩子不管不問,而是家長要意識到自己並沒有對孩子進行專制管理的權利。有些時候要對孩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家長閉上眼睛了,孩子就獨立自主了。
“主動滿足”孩子的要求,遵循幾個標準
當孩子對家長有所求的時候,家長又應該如何應對呢?郭延慶認為,家長應該做到“主動滿足”。“主動滿足”有幾個標準:心理標準、時機標準、操作標準。
第一個是滿足的心理標準。主動滿足的對像是孩子,因此滿足要以孩子的心理為標準,家長滿足的應該是孩子真正需要和想要的東西。但是在日常管理孩子的過程中,家長往往不是以孩子真正的需求,而是以自己認為的孩子的需求為標準,去滿足孩子。郭延慶舉例説,比如孩子想要一個紅色的玩具,而眼前只有綠色的,買紅色的玩具需要多走很多路,這個時候家長可能會覺得綠色的玩具也是一樣的,於是買了綠色的。但其實孩子的願望並沒有得到滿足。
第二個是滿足的時機標準。家長應該什麼時候滿足孩子?郭延慶認為,把握好滿足的時機,是建立親子關係的關鍵一環。比如當孩子見到某個東西時兩眼放光,或者對某個東西愛不釋手,或者用語言表達出了對某個東西的需求,這個時候就是滿足的時機。
第三個是滿足的操作標準。具體來説,滿足的行為如何實施呢?郭延慶提出“主動、大方、無條件”的原則。既然家長想要在恰當的時機滿足孩子,讓孩子得到他想要的,就要主動大方,不要講條件,不要説“你寫完作業才可以”“你現在考第五,下個學期考第三才可以”這類講條件的話。
然而,家長在日常管理孩子的過程中,有可能出現另一種情況,不符合以上三個標準,就是當家長拒絕孩子的要求時,孩子出現了問題行為,比如在地上打滾,哭鬧,非要家長滿足自己的要求,這時家長反而不能去滿足孩子。因為這涉及行為管理的基本原則,就是不能強化問題行為。“如果家長在孩子出現問題行為的當下滿足了孩子,孩子的問題行為就會因此得到強化。這就是滿足的排除標準。”郭延慶説。
郭延慶總結説,當家長掌握了主動滿足的標準,給了孩子自主權,給了孩子自身獨化、獨立自主的機會,家長也會在日常生活中感到從容。如果家長總把眼光投向孩子,把孩子的事情變成自己的事情,把孩子的時光變成自己的時光,家長和孩子都不會快樂。
家長對孩子的要求要合情合理,而且可行
郭延慶認為,做一個好家長,還必須做到“達理”,“達理”指的是“合理要求”。
家長要幫助孩子成長,但不是替代孩子的成長。在孩子成長過程中,要有適當的管理和控制。怎樣是適當的管理和控制?家長對孩子的要求怎樣才是合理的要求?郭延慶認為,家長向孩子提出要求要同時滿足4個條件。
第一,家長要求孩子做的事情一定是孩子有能力做的。郭延慶指出,家長應該對孩子的基本能力有所了解,知道什麼是孩子有能力做到的,在管理孩子的時候不能忽視孩子的基本能力。比如家長覺得要求孩子完成作業是天經地義的,但是由於每一個孩子的能力不同,而老師佈置作業的時候是按照一般的標準,當作業難度超出了孩子的能力,孩子在作業面前就只會“偷懶耍滑”“磨洋工”,或者乾脆放棄。
郭延慶特別提醒家長,不要輕易認為自己對孩子發出的指令或提出的要求都是孩子能夠做到的,有時只是家長認為孩子能做到,而實際上孩子不一定有這個能力。家長對孩子提出要求的前提是,對孩子的能力知根知底。家長對孩子了解得越多,發出的指令會越有效。這個條件看似簡單,但其實意味著家長要對孩子有足夠的了解。
家長如何才能足夠了解孩子?郭延慶説,了解孩子沒有捷徑,就是要和孩子“摸爬滾打”在一起,要花時間去觀察孩子,並且在觀察過程中進行各種試探,才能摸清孩子的底。如果家長與孩子沒有足夠的相處,只是不顧及孩子的實際能力提要求,那就不是在幫助孩子成長。
第二個條件是“能而不難”。雖然家長佈置給孩子的事情是孩子有能力做的,但這並不代表孩子能夠順利完成,還有很多影響孩子啟動任務的條件,其中之一就是事情的難易度。在困難面前,所有人都會産生逃避心理,這是一種自然的心態,是人性共同的弱點。因此,家長在給孩子佈置任務時,一定要注意難度不能太大,也就是“能而不難”。
比如解一道數學題,第一個孩子需要3分鐘,第二個需要半個小時,第三個需要3個小時。如果把解這道題當成任務佈置給這3個孩子,哪個孩子最容易産生逃避行為呢?答案顯而易見。因此,家長在給孩子提要求時,注意要讓孩子去做有能力做同時又不太困難的事情,這同樣需要家長通過和孩子長時間相處、觀察,對孩子的能力足夠了解。
第三個條件是,家長要掌握時間,給孩子佈置的任務不需要孩子用太長時間去完成。“比如用3分鐘就能解答出數學題的孩子,如果家長給他佈置了100道題,也容易激發孩子出現逃避行為。”郭延慶解釋説。那麼對孩子來説,多長時間是短的,多長時間又是長的呢?郭延慶認為,這是一個個體化的問題。可能對某個孩子來説3分鐘就太長,而對另一個孩子來説30分鐘也太短。家長需要花時間了解孩子,才能個體化地衡量一個孩子對某項任務的耐受時間。
第四個條件是,如果給孩子佈置的任務是孩子有能力做的,而且做起來不難,時間對他來説也比較短,但孩子仍然不願意去做,這時家長可以輔助孩子去完成。比如,家長要求孩子把他丟在地上的香蕉皮扔到垃圾桶裏,這個指令孩子有能力做,做起來不困難,需要的時間短,但孩子就是不去做,這時家長就要手把手地輔助他,和他一起把香蕉皮撿起來扔到垃圾桶裏。
家長對孩子提出的要求如果滿足了以上四個條件,那麼這個要求就是合情合理,而且可行的。
郭延慶總結説,家長在日常生活中儘量不要向孩子發號施令,“不管是管”,應該給孩子自主權,讓孩子自由地探索世界,給他們接觸世界的各種條件和機會,這些條件和機會都能激發孩子的成長。同時,家長又是孩子的成長條件之一,因此,在必要的時候,家長對孩子要進行管理,但管理要做到“合情合理”,要建立在對孩子充分了解的基礎之上。
“通情達理”需要不斷努力和學習
郭延慶認為,做一個“通情達理”的好家長,可以從3個方向進行努力。
第一,要自我管理,以身作則。當看到孩子身上有某些問題時,家長應該先捫心自問,自己身上是不是也有這些問題。家長要先解決自己身上的問題,這樣孩子也有了好的榜樣。
第二,要修心養性,提高包容度。每一個人都應意識到,別人和自己是不一樣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認知和情感態度。如果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才是對的,就容易和別人起衝突。郭延慶指出,衝突的過程是不好的,但是衝突的結果有些時候是好的,它讓每個人意識到自己的不足,意識到別人的不同。衝突能夠提高每個人的包容度。“包容不是冥思苦想出來的,而是需要在生活中歷練。要經歷各種各樣的衝突,並在這個過程中修煉自己的包容度,這樣的包容才是真包容。”
第三,要善於學習科學處理問題的方法。郭延慶説,管理孩子有很多技巧,其實都包含在應用行為分析領域。“應用行為分析學總結出了很多能夠行之有效地改變人們行為的措施和途徑。家長不妨學習一下。”(夏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