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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納入”支援中醫藥發展

發佈時間: 2022-01-11 09:50:23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日,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於醫保支援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了“三個納入”的政策,即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少數民族醫)醫療機構、中藥零售藥店等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護理院及養老機構內設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範圍,提升中醫醫療機構區域輻射力;開展網際網路診療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按規定與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簽訂補充協議後,將其提供的“網際網路﹢”中醫藥服務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意見》要求,各地應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和臨床需要,按程式將符合條件的民族藥、醫療機構中藥製劑和中藥飲片納入本地醫保支付範圍,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加大對中醫特色優勢醫療服務項目的傾斜力度,鼓勵各地將療效確切、體現中醫特色優勢的中醫適宜技術納入醫保支付範圍,規範使用中醫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不得設置不合理限制;注重發揮中醫藥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積極作用,建立完善符合疫情診療規範的中醫藥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機制。

《意見》提出,建立目標導向的中醫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機制,優化現有中醫價格項目,完善新增中醫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政策,豐富中醫價格項目,對來源於古代經典、至今仍廣泛應用、療效確切的中醫傳統技術以及創新性、經濟性優勢突出的中醫新技術,簡化新增價格項目審核程式,開闢綠色通道。建立健全靈敏有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及時開展調價評估,在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中重點考慮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優先將功能療效明顯、患者廣泛接受、特色優勢突出、體現勞務價值、應用歷史悠久、成本和價格明顯偏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調價範圍。

《意見》明確,支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服務。鼓勵定點中醫醫療機構在其診療範圍內承擔醫保門診慢特病的診療,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慢特病防治中的作用。鼓勵家庭醫生提供中醫藥服務,鼓勵中醫醫師和有條件的中醫診所組建團隊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支援建設中醫醫療機構牽頭組建的緊密型醫療聯合體,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首席記者葉龍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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