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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涼茶防新冠?利用患者形象作醫美廣告?這些企業受到處罰

發佈時間: 2021-12-28 09:57:28   |  來源: 人民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據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公佈五個涉及“虛假宣傳”“發佈違法廣告”等典型案例。

其中,佰領大數據服務(廣州)有限公司因在公眾號上宣稱普通食品和化粧品具有“恢復胰島功能”等被罰款70萬元;廣州聯合麗格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因在整形平臺上發佈利用患者名義、形象作證明的廣告等被罰款3.7萬元;廣東香雪醫藥有限公司因在涼茶産品標簽及宣傳頁上出現了“新冠肺炎居家預防”“廣州市衛健委推薦”“廣州新冠肺炎中醫藥防控專家組聯開”等違法廣告內容被罰款30萬元。

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佰領大數據服務(廣州)有限公司虛假宣傳和傳銷案

2021年7月,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線索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開展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虛假宣傳和傳銷行為,遂依法立案調查。經調查發現,當事人于2020年5月21日至案發期間在其“佰領優品”公眾號上宣稱普通食品和化粧品具有“恢復胰島功能”“通絡舒暢,緩解酸痛”等功效。並且當事人經營的平臺採用累計消費一定金額晉陞會員級別的制度,會員之間形成了上下級推薦關係的層級模式,會員消費其對應的上下級關係産生層層獎勵。

當事人虛假宣傳和傳銷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第三項所指的傳銷行為。2021年10月,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分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700000元的行政處罰。

番禺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州市番禺區石樓志尚日用雜品店銷售不合格玩具案

2021年5月,番禺區市場監管局在玩具監督抽檢中,發現當事人涉嫌銷售不合格玩具,遂依法立案調查。經調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不合格玩具包括“14粒幾何體 C14雜木”和“益智玩具棋遊戲棋六合一 No.095-1”等産品。

當事人銷售不合格玩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三十六條和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7月,番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五十四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77元、罰款150元的行政處罰。

黃埔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州安翼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黃埔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發佈違法廣告,遂依法立案調查。經調查發現,當事人為推廣其經營産品“綠色一派參茯清”壓片糖果(普通食品),自行設計、製作廣告《濕氣重每天嚼幾片,7天排出體內10年濕氣,健康又漂亮!》,通過委託中間方在微信公眾號“心學”上發佈該廣告。該廣告中存在“濕氣重每天嚼幾片,7天排出體內10年濕氣,健康又漂亮!”等虛假廣告用語。

當事人發佈違法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2021年8月,黃埔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2000元的行政處罰。

越秀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州聯合麗格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越秀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發佈違法廣告,遂依法立案調查。經調查發現,當事人在微信公眾號上發佈的廣告引證內容不真實、不準確、未表明出處;在官網上發佈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的醫療廣告;在悅美美容微整形平臺上發佈利用患者名義、形象作證明的廣告。

當事人發佈違法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的規定和《醫療廣告管理方法》第七條的規定。2021年7月,越秀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和《醫療廣告管理方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7000元的行政處罰。

黃埔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東香雪醫藥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黃埔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發佈違法廣告,遂依法立案調查。經調查發現,當事人生産經營的食品“粵抗1號”涼茶(瓶裝)在産品標簽上、以及在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的宣傳頁上出現了“新冠肺炎居家預防”“廣州市衛健委推薦”“廣州新冠肺炎中醫藥防控專家組聯開”的違法廣告內容,其生産經營的“粵抗1號”顆粒特配涼茶(盒裝)在其微信小程式上的銷售頁面出現了“5盒療程裝”的違法廣告內容。

當事人發佈違法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2021年11月,黃埔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00000元的行政處罰。  (記者孫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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