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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峰稱按摩可治病被罰10萬

發佈時間: 2021-12-17 15:54:13   |  來源: 中國經濟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顯示,上海文峰美發美容有限公司稱按摩可治病被罰1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係“文峰美發美容”品牌商,2021年7月起,為拓展業務,更好地推銷沉香灸保健按摩服務,進一步提升業績,當事人購進配套沉香灸使用的“至臻沉香套盒”併發放至全國部分直營店和品牌加盟店共計50家對外銷售使用,該産品主要用於門店內的保健按摩服務。同時為配合宣傳,當事人的企劃部根據百度檢索的圖文資訊自行設計編輯有“2021年7、8、9月文峰全國門店夏季矩獻沉香灸以香養心,以灸養身天然沉香無添加艾葉,好味道,更健康……沉香氣血灸可以幫顧客達到排濕寒、緩病痛、補元陽、調氣血的四大奇效”等圖文廣告宣傳用語,于2021年7月5日通過微信群或電子郵箱等形式下發至全國50家門店負責人並授意其將上述廣告宣傳內容製作成海報、臺卡等形式在門店內對外發佈。

另外當事人自行製作並對外展示的企業期刊“今日文峰”(2021年7月期第201期)也含有“沉香氣血灸可以幫助顧客達到‘排濕寒、緩病痛、補元陽、調氣血’”等廣告宣傳內容。上述沉香灸保健按摩服務不具有醫療用途,“至臻沉香套盒”中的産品也無藥品、醫療器械批准文號,不具有疾病治療功能。上述廣告內容係由當事人企劃部自行設計編輯的,並未委託他人製作,故廣告費用無法計算。

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稱,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在上海市虹口區的三家連鎖品牌加盟店(上海肖肖美容美發中心、上海市虹口區城峰美容美發院和上海市虹口區延峰美發美容店)依法進行了相關情況核查。經核查,上述三家連鎖品牌加盟店均有印製上述圖文廣告宣傳用語的海報在店舖內進行對外發佈。

行政決定處罰書稱,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規定,構成發佈違法廣告的行為。

根據查明的事實,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7日決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二)罰款人民幣拾萬圓整。

天眼查APP顯示,上海文峰美發美容有限公司成立於1997年12月26日,經營範圍是美容美發(限分支),銷售:日用百貨、五金交電、建材、酒店設備、美發美容用品、化粧品,保健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上海文峰美容美發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單用途預付消費卡資訊對接義務的違法行為,被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做出頂格處罰5萬元的行政處罰。

11月,上海消保委微信號發文指出,“文峰商業模式或暗藏重大風險”。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文峰公司及門店開展檢查,發現上海文峰美容美發有限公司存在涉及單用途預付消費卡、價格和廣告宣傳等違法行為,並對上海文峰立案調查。

11月底,上海文峰微信號“今日文峰”發佈吹捧總裁的“彩虹屁”文章引起公眾和媒體熱議。央視網發佈評論《文峰“彩虹屁”,不只是沐猴而冠式的黑色幽默》對此提出批評:上海文峰的員工對公司老闆的極盡吹捧,甚至將其“神化”,實質上扭曲了他們之間平等的人格關係,要防範以所謂企業文化之名對員工實施精神與人格的控制。(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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