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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美容廣告監管出臺,機構組織需格外注意

發佈時間: 2021-11-05 14:08:44   |  來源: 中國網健康   |  責任編輯: 張豐

 

2021年8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指導意見稿)》,經過兩個多月的公開徵求意見後,《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如今正式出臺,其中額外增加了對行業協會及相關社團組織的監管內容,機構組織需要引起格外注意。

《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的出臺,旨在嚴厲打擊虛假違法醫療美容廣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對醫美行業發展而言,意義非常重大。

近年來,醫美廣告不斷升溫,在公交站臺、地鐵通道及網路平台中,出現的頻次日益提升。然而這些廣告中,不乏包含虛假醫生資質、誇大醫療美容效果差異、鼓吹“無痛”“微創”“見效快”等虛假宣傳、過度宣傳、導向不正的醫美廣告。對手術風險及後遺症避而不談,引誘消費者過度消費,不斷製造容貌焦慮,伴隨而來的扭曲審美認知、虛假宣傳、整容失敗等亂象叢生。

隨著醫美廣告監管政策的出臺與落地執行,無疑會凈化醫美行業市場,對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起到積極作用。值得注意的是,相較之前的徵求意見稿,此次《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在原有的基礎上,在第五條第五點特別增加和強調了不能“利用行業協會以及其他社會社團或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文字。

從內容上來看,這一條新內容與第五條第六點相輔相成。第六點中規定所謂“推薦官”、“體驗官”等,或是以自己名義或者形象為醫療美容做推薦證明的,應當被認定為廣告代言人。醫美機構借助這些推薦官、體驗官進行宣傳,看重的正是他們的影響力,從這個角度看,行業協會以及其他社會社團或組織也能發揮相似的影響力和背書能力。如果以此作為推薦證明,將影響醫美廣告業的健康發展。

加強對醫美行業以及行業機構的常態化監管,標誌著醫療美容行業規範化進一步提速,儘管有可能在短期對行業發展有一定的影響,但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將會對凈化行業浮躁風氣、推動醫美機構品牌塑造産生積極的推動作用。(林泉 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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