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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發佈新版《濟南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發佈時間: 2021-09-08 10:35:34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日,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濟南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自9月3日起開始施行,2018年7月16日印發的《濟南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濟政辦字〔2018〕55號)同時廢止。

據悉,《濟南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適用於濟南市行政區域內在食用農産品種植養殖、加工及食品生産、包裝、儲存、運輸、流通和餐飲服務等環節發生的較大級別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涉及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敏感人物,性質比較嚴重,可能或者已經造成較大危害後果的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在濟南市行政區域外,對濟南市可能造成較大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根據預案,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分別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達到特別重大(Ⅰ級)或重大(Ⅱ級)食品安全事故標準的,按規定報國務院、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相應應急處置工作;達到較大(Ⅲ級)食品安全事故標準的,由市食藥安辦向市政府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經市政府批准後,成立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一般(Ⅳ級)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在地區縣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濟南市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合濟南市具體情況,組織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建立覆蓋全市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同時,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向有關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警示資訊和監管建議,必要時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或市食藥安辦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向社會發佈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提示、警告,控制事態蔓延。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同級食藥安辦、衛生健康委等部門,依法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濟南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施行,也將繼續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體系和運作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濟南市人民政府公報編輯部李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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