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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嚴厲打擊生豬屠宰違法行為 保障節日豬肉消費安全

發佈時間: 2020-12-10 11:12:19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農業農村部網站截圖。

據農業農村部網站今日消息,農業農村部發佈《關於開展嚴厲打擊生豬屠宰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通知》指出,為切實維護生豬屠宰行業秩序,保證生豬産品品質安全,保障節日期間豬肉消費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農業農村部決定自2020年12月中旬到2021年2月中旬,在全國開展為期2個月的嚴厲打擊生豬屠宰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通知》稱,今年以來,各地通過開展農産品品質安全專項整治“利劍”行動,查辦了一批屠宰環節違法案件、搗毀了一批私屠濫宰窩點、銷毀了一批問題産品,有力支援了全國非洲豬瘟防控和生豬生産恢復,有效保障了生豬産品品質安全。隨著冬季,特別是元旦春節消費旺季的到來,豬肉産品消費將進入高峰期,從近期各地案件查辦情況看,私屠濫宰等屠宰環節違法案件呈上升趨勢。

為切實維護生豬屠宰行業秩序,保證生豬産品品質安全,保障節日期間豬肉消費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農業農村部決定自2020年12月中旬到2021年2月中旬,在全國開展為期2個月的嚴厲打擊生豬屠宰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通知》提出總體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生豬屠宰違法行為,督促生豬屠宰企業落實品質安全主體責任,有效維護生豬産品品質安全,加快生豬屠宰企業轉型升級,推動生豬屠宰行業高品質發展。

《通知》明確主要任務,一是嚴查重處生豬屠宰違法行為。堅持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加大對城鄉結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邊和已取締的私屠濫宰點等私屠濫宰易發多發區域的排查和巡查力度,防止死灰複燃。深入整治違法屠宰行為,徹底搗毀私屠濫宰窩點,嚴懲注水、注藥和注入其他物質行為,沒收私宰肉和屠宰、注水工具,依法頂格處罰從事私屠濫宰活動或者為私屠濫宰活動提供場所、儲存設施的單位和個人。對涉嫌非法收購、販賣、屠宰病死豬,私設生豬屠宰廠(場),加工制售病死豬肉産品的犯罪案件,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交案件線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嚴查重處主體責任不落實企業。督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履行品質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肉品品質檢驗制度,落實屠宰環節“瘦肉精”和非洲豬瘟自檢,規範代宰行為,嚴格染疫和病害産品無害化處理。依法頂格處罰肉品品質檢驗制度不落實,代宰生豬只收費不檢驗,收購、屠宰、加工、經營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生豬,注水、注藥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行為,嚴防相關生豬産品批上合法外衣,流入市場。對相關企業要取消定點屠宰資格,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強化與市場監管部門銜接,及時做好相關問題線索的倒查溯源工作。

三是嚴格屠宰企業資格清理。統籌做好“利劍”行動收尾和2020年生豬屠宰環節飛行檢查工作。嚴格按規定落實屠宰環節非洲豬瘟自檢和官方獸醫派駐制度,依法關停不合格企業。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嚴禁在清理關停不合格企業工作中打折扣、搞變通、降標準。對停産整改的企業,要加強巡查,督促指導企業及時完成整改。對已經取消定點資格的生豬屠宰企業,要及時收回生豬定點屠宰資格證書。加快小型屠宰場點撤停並轉,確保小型屠宰場點只減不增。優化屠宰産能佈局,鼓勵在生豬養殖主産區新建屠宰優勢産能。

《通知》還指出工作要求,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嚴守食品安全底線,充分認識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深入貫徹落實《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畜牧業高品質發展的意見》要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積極成效。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提前謀劃、細化方案,緊扣時間節點和目標任務,安排專人負責。市、縣兩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統籌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和業務主管科室,組織精幹力量,加大檢查力度,確保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二要暢通舉報渠道。省、市、縣三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信箱或電子郵箱,受理、收集群眾舉報和反映問題線索,逐一進行核查,確保件件有結果,件件有反饋。要加強輿情監測,認真核查處理媒體披露的問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公開案件查處情況。

三要督促落實安全生産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要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開展安全生産隱患排查,完善安全生産防範措施,強化應急處置。要督促企業按照當地政府的統一要求,落實人員管控措施,加強人員防護和環境清洗消毒,確保不發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四是加強總結宣傳。要加大科普宣傳力度,提升科學健康肉類消費理念。及時總結典型案件,以案説法,發揮警示作用,提高屠宰企業依法合規生産經營意識。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及時總結本省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問題及建議等,並填寫附表,相關總結材料請於2021年3月1日前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農業農村部表示,將結合各地工作情況適時組織對相關省份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現場督導檢查。(辛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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