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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至少要有1家應急助産機構

發佈時間: 2020-11-09 14:00:03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婦幼保健機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之外,以分娩量較大的婦幼保健院、婦産醫院為重點,確定一批應急助産機構,用於應急承接普通孕産婦産檢和住院分娩,每個市(地、州)、每個縣(市、區)確定至少1家。

《通知》強調,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承接新冠肺炎疑似或確診孕産婦産檢和住院分娩後,原在該院建檔的普通孕産婦統一轉移至應急助産機構接受産檢和住院分娩,該院婦産科醫護人員可由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調配至應急助産機構工作。各地要以市(地、州)為單位,對硬體不達標的應急助産機構進行改造,按照本級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的産科床位數進行準備,加強婦産科醫師、物資和設備配備,確保滿足應急助産服務需求。

《通知》提出,鼓勵各級婦幼保健機構適當調整延長産科、超聲等診療量較大的科室門診時間,有條件的機構可探索開設週末門診、假日門診、夜間門診。優化門診佈局結構,實現兒童與成人分區就診,保健服務和疾病診療分區設置,努力提供門診、超聲檢查、胎心監護、採血、尿檢等環節的一站式便捷服務。設置必要的急診搶救緩衝區、急診手術緩衝區和病房緩衝區,對臨産孕産婦、危重孕産婦和危重新生兒等需要急診急救的患者,要在做好防護的基礎上給予及時治療。對需要收住院但篩查結果不全的急危重症患者,應當優先單間收治在機構設置的緩衝病區。(記者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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