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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餅“早産”? 食品標簽裏,多少糟心事

發佈時間: 2020-09-28 10:18:41   |  來源: 人民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中秋將近,有消費者發現,其于2020年9月6日購買的月餅包裝上標注的生産日期為2020年9月10日。如此的“早産”月餅是怎麼上市的?半月談記者採訪發現,食品標簽標識“挂羊頭賣狗肉”等不規範現象時有發生,成為老百姓的糟心事。

1坑你沒商量:食品標簽標識“霧裏看花”

雖然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每年都會進行食品標簽標識領域的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但食品標簽標識違法亂象仍時有發生,各種亂象讓消費者“霧裏看花”。

——生産日期“看著辦”,營養成分“照著抄”。上述“早産”月餅生産公司的調查報告表示,該批月餅是由於新來職工操作新購進的包裝機時,錯誤輸入生産日期為9月10日,手動調換日期時未能消除“0”,導致該批次月餅的生産日期標記錯誤。

江西一名基層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表示,在執法檢查中,“早産”食品現象時有發生,不排除企業存在“誤操作”的可能性,但有的不法企業則是出於變相延長食品保質期的目的,標注虛假食品生産日期。

“生産日期想標哪天就標哪天,營養成分表根據經驗推算,或依葫蘆畫瓢照抄類似産品。”該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説,食品從下線到檢驗出廠再到上市往往需要一定時間,有的不良商家為讓産品“保鮮”,推遲標注生産日期,而一旦流通環節沒控制好,産品提前上市就會造成食品“早産”。

——食品藥品“傻傻分不清”,虛假宣傳“誰信誰埋單”。江西省樟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中發現,某企業生産的一款食品包裝上寫著“具有清熱解毒、疏散風熱的作用”等內容,這實際上有違“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要求。執法人員表示,保健食品領域是食品標簽標識違法的重災區,有的不法商家認為保健食品治不好也吃不死,往往打擦邊球誇大宣傳。

——引誘誤導,故意混淆,坑你沒商量。如電商平臺一些標以“糖尿食品”“糖尿老人家中常備”等字眼的食品實際添加了蔗糖。南昌一名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表示,部分電商企業的宣傳標題以直接或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誤導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與另一産品混淆。

2小懲博暴利:不法企業熱衷“貓鼠遊戲”?

半月談記者採訪了解到,食品標簽標識亂象背後凸顯的三大原因不容忽視。

一是部分企業生産流程混亂,出廠檢驗記錄製度“空轉”。一些小微食品企業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對食品標簽標識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知之甚少。

二是點多面廣監管“腿短”,執法力量捉襟見肘。半月談記者從江西某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該局食品監管人員平均年齡達53歲,實際監管能力較為欠缺。而越到基層,監管力量越薄弱。有的地方甚至出現“頭大腰粗腿短”的現象,形成城鄉接合部或農村地區食品生産小作坊的監管盲區。

三是違法企業違法成本低,滋生“小懲博暴利”心理。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産經營標簽、説明書不符合規定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食品標簽標識違法個案通常涉案金額不高,不法企業“被抓住了就小罰一筆,沒抓住就大賺一把”,僥倖心理很容易得逞。

3監管待升級:懲防並舉保障“舌尖安全”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基本民生問題,遏制食品標簽標識違法亂象還需創新監管方式,加大監管、懲戒力度,保障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為彌補監管執法力量不足,南昌市正推行“機器換人”監管模式,即將企業生産車間的視頻監控接入智慧監管平臺。“通過‘機器換人’監管模式,食品生産企業的生産線、出廠檢驗等環節實現全程可視化監控,有助於加強對企業生産過程的監督。”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産監管處處長劉林勇説。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秦守勤認為,市場監管、公安、城管等部門應加強協作,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加大違法企業違法成本。同時強化基層監管隊伍,組建職業化食品檢查員隊伍。(胡錦武郭傑文來源:《半月談》2020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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