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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定價需尊重市場顧及民生

發佈時間: 2020-08-21 09:18:21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如何既確保企業收益,又保證新冠疫苗的公共性與普惠性,都需要政策層面早做打算,合理佈局。

▲資料圖圖/新京報網

資料圖圖/新京報網

疫苗是戰勝新冠肺炎疫情的“殺手锏”,人們一直翹首以盼。日前,國內新冠疫苗預計年底上市的消息,讓很多人為之振奮。除此之外,人們也非常關心價格。近日,中國醫藥集團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滅活疫苗上市後,價格不會很高,預計幾百塊錢一針。如果打兩針的話,價格應在1000塊錢以內。關於這個定價,在輿論場引發熱議。

新冠疫苗研發取得突破性進展之際,圍繞疫苗價格、費用分擔進行提前佈局,當下應該是最佳時機。輿論場上的充分討論,也有利於厘清人們關於疫苗定價的認知或誤解,推動疫苗定價的合理化。

從輿論場來看,“兩針不到一千元”的價格,還是超出了一些人的預期,認為價格過高。因為如果按照這個價格,一家人的注射費用可能就需要幾千元,對於普通家庭尤其是對貧困家庭而言,這不是一筆小的開支,給家庭經濟造成一定壓力。

儘管,站在疫苗生産企業的角度來看,注射疫苗收取相應費用,本就符合市場法則,但是,鋻於新冠疫苗的特殊性,討論新冠疫苗定價,既要回歸疫苗本有的定價機制,也要秉持民生視角,顧及疫苗對大眾的普惠性。

作為未納入國家計劃免費內的疫苗,通常情況下,新冠疫苗應該屬於二類疫苗,二類疫苗在價格管理方面,遵從國家對藥品的定價規則,即結合成本與利潤率制定價格。企業估算兩支疫苗千元價格,或許是考慮到了成本與利潤因素。

但還要看到,目前新冠疫苗在5個方面同步展開研發,國家已進行了統一投入,不僅要將這部分成本扣除,更要考慮到,國家投入實質上讓新冠疫苗具備了較高的公共屬性,這就不能以單純的市場規則給新冠疫苗定價。更何況,這幾乎是與所有國人利益休戚相關的一種疫苗,要考慮大多數人的接受度與可及性。

需認識到,注射新冠疫苗和實施其他防疫措施一樣,既是個人的責任,也是社會的責任,個人與社會配合得不好,影響的不僅僅是個人,更是整個社會的疫情防控形勢。

此前我國之所以免除新冠肺炎患者的醫療費用,除了體現顧及民生的理念之外,也與共擔防疫責任不無關係。如果新冠疫苗定價過高,從某種程度上説也是加重了個人的防疫責任。

綜合來看,企業利益需要得到保護,市場定價規則需要尊重,但民眾的負擔也不能忽視,民生的痛點需要兼顧。尤其需要牢記的是,關於疫苗的種種,是為了全社會的防疫;其不僅僅與個人、與企業相關,更與社會利益緊緊捆綁。

所以,如何既確保企業收益,又保證新冠疫苗的公共性與普惠性,利益分攤機制如何劃定,都需要政策層面早做打算,合理佈局。

近日,相關文件明確,預防性疫苗等8類藥品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不過,考慮到新冠疫苗應當具有的普惠性,關於公眾注射新冠疫苗是否或者如何進行補貼或減免,或許可以考慮特事特辦,確保最終的注射費用大家都能接受,讓公眾都用得起。

總而言之,討論新冠疫苗定價,既不可流於情緒,也要充分顧及公眾的價格接受能力,儘快讓公眾用上放心疫苗。而在此過程中,少不了相關部門從中統籌協調。最終,通過各方的努力實現企業利益與公共利益的平衡,讓疫苗充分發揮其疫情防控的作用,造福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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