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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通報5起騙取醫保基金案

發佈時間: 2020-07-13 09:19:47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據國家醫保局官方微信消息,國家醫保局曝光臺10日曝光首期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件。具體如下:

山西省運城仁愛醫院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運城市鹽湖區醫療保障局調查,運城仁愛醫院于2018年通過挂床住院、虛記醫療服務費用騙取醫保基金4.86萬元。運城市鹽湖區醫療保障局、運城市鹽湖區醫保中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2019年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第八章第六十八條第七款、第六十八條第一款,拒付該院醫保基金4.86萬元,扣除三倍違約金14.57萬元,解除運城仁愛醫院醫保服務協議,將該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黑龍江省綏化市望奎縣惠七滿族鎮衛生院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綏化市醫療保障局調查,望奎縣惠七滿族鎮衛生院于2018年通過偽造病歷檢查報告單,騙取醫保基金20.60萬元,同時經醫療專家審核17份病歷為診斷無依據,醫藥費核銷醫保基金3.53萬元。綏化市醫療保障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第三條,責令退回醫保基金24.13萬元,處二倍罰款48.26萬元;並將該案通報衛生健康部門,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浙江省衢州市衢州久安心血管病醫院有限公司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衢州市醫療保障局、衢州市醫保中心調查,衢州久安心血管病醫院(有限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通過虛記藥品和診療項目、偽造醫療文書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142.44萬元,因藥品進銷存不符、理療登記管理不規範違規報銷醫保基金69.08萬元;通過虛記、串換項目違規申報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經費44.46萬元(其中本區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經費9.98萬元,異地34.48萬元)。衢州市醫療保障局、衢州市醫保中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衢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八條,責令該院退回因虛記項目和偽造醫療文書報銷的醫保基金142.44萬元,並處三倍罰款427.32萬元;責令退回因藥品進銷存不符、理療登記管理不規範違規報銷的醫保基金69.08萬元,並處二倍罰款138.16萬元,責令其退回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經費9.98萬元;解除該院醫保定點服務協議;並將虛記費用和偽造醫療文書涉嫌騙保問題向衢州市公安局報案;向衢州市委老幹部局通報相關情況;將虛記和串換項目涉及異地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經費34.48萬元的情況移送西藏自治區拉薩市老幹部局處理;將相關醫技人員執業資格問題移送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處理。

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澎湃紀念醫院城東分院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汕尾市醫療保障局、汕尾市社保局、海豐縣醫療保障局、海豐縣社保局聯合檢查小組調查,海豐縣彭湃紀念醫院城東分院于2016年至2019年通過串換項目收費騙取醫保基金35.14萬元,將不符合醫保報銷條件的藥品費用納入醫保違規申報醫保基金70.27萬元。海豐縣醫療保障局、海豐縣社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八十七條、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以及《汕尾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第五章第三十七條的約定,責令退回醫保基金105.41萬元,對該院因串換項目收費處二倍罰款70.28萬元;將該院超出登記範圍開展血液透析診療活動、門診處方未註明理由延長處方用量和病歷書寫不規範等情況,移送衛生健康部門處理。

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臨夏市和諧醫院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甘肅省醫療保障局、臨夏州醫療保障局、臨夏市醫療保障局調查,臨夏市和諧醫院于2019年通過虛假病歷、低標準收治入院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4.34萬元。臨夏州醫療保障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責令該院退回醫保基金4.34萬元,處三倍罰款13.03萬元;暫停該院6個月醫保服務協議,責令其立即整改,並將該案移送臨夏州公安局、臨夏州紀委監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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