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提高核酸檢測能力 推動醫療機構互認檢測結果
發佈時間: 2020-07-03 11:17:43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據國家衛健委官方微網志消息,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提高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和醫療機構要強化核酸檢測能力儲備,儘快提高檢測能力,避免局部疫情出現甚至暴發時,醫療資源擠兌導致檢測能力嚴重滯後。同時,推動醫療機構互認檢測結果。
資料圖:實驗室工作人員用預處理的樣本提取核酸。中新社記者侯宇攝
通知要求,高度重視提高核酸檢測能力工作。各地和醫療機構要將提高核酸檢測能力作為“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基礎性工作,加強核酸檢測工作的規範管理,強化核酸檢測能力儲備,儘快提高檢測能力,避免局部疫情出現甚至暴發時,醫療資源擠兌導致檢測能力嚴重滯後,給疫情防控和群眾健康帶來不利影響。
通知要求,加強當前核酸檢測工作的規範管理。一是提高核酸檢測的規範性和時效性。對於發熱門診患者的核酸檢測,要在6小時內報告結果,爭取縮短至4小時報告;對於普通門急診、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等人群的核酸檢測,原則上要在12小時內報告結果;對於“願檢盡檢”人群的核酸檢測,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結果。二是持續開展核酸檢測培訓。各地要加強標本採集、保存和運輸、標本接收整理、核酸提取、試劑使用、熒光定量等檢測方法、結果報告、生物安全等全流程培訓。三是推動醫療機構互認檢測結果,最大程度減少重復檢測。
通知要求,做好核酸檢測應對準備工作。一是掌握本地區核酸檢測資源和能力現狀,要細化到每一家機構掌握其最大檢測能力和實際檢測量。二是做好核酸檢測能力儲備並制訂應急預案。各地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要未雨綢繆,為應對可能出現的聚集性疫情做好核酸檢測能力儲備,包括硬體儲備、軟體儲備和人員儲備等。三是全面加強醫療機構實驗室能力建設。各地要加強三級綜合醫院、傳染病專科醫院的實驗室建設,使其具備獨立開展新冠病毒檢測能力。加強其他二級以上醫院、專科醫院、醫學檢驗實驗室建設,使其逐步達到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條件。在縣域內,要選擇1家綜合實力強的醫療機構予以支援,使縣域內具備核酸檢測能力。對於急診搶救患者,要在積極搶救的同時進行檢測,不得因核酸檢測影響緊急救治。
通知還要求,按時報送核酸檢測資訊。各醫療衛生機構要認真落實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日報告制度,務必于每天13時前,將前一日0-24時的檢測情況及時報送至全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資訊平臺(www.nccl.org.cn),做到資訊真實、準確。各醫療衛生機構報送的檢測資訊將作為疫情防控的重要參考,對於不按時、不如實報送資訊的醫療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將進行通報批評。資訊報送過程中,要採取措施保證數據安全,做好隱私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