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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娃娃”家長要求到省級兒童醫院體檢 尚未商討賠償

發佈時間: 2020-05-14 11:23:48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5月13日晚,湖南郴州永興縣“大頭娃娃”假特醫奶粉事件中的患兒家長向記者透露了事件的最新進展。目前,5名患兒家長的首要訴求是到省級兒童醫院進行體檢,整體訴求是“按照法律法規走”,尚未對賠償金額進行協商。

律師表示,如涉事産品在銷售過程中按照特醫奶粉産品進行不當宣傳,給家長造成了誤導,那麼就涉嫌虛假宣傳。責任在於廠家還是經銷商,要看“誰宣傳誰負責”,還要等待進一步的調查結果。

就該事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5月13日發文稱,已責成湖南省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商家進行徹查。

家長要求到省級兒童醫院體檢

針對郴州市永興縣“大頭娃娃”假特醫奶粉事件,永興縣市場監管局宣傳負責人5月13日回應新京報記者稱,調查小組目前在盡力安撫患兒家長情緒,家長們提出的訴求是要求涉事門店及相關方進行賠償。調查小組已接觸一名患兒家長,會繼續與其他4名家長見面。

“我們的訴求先是要到省一級的兒童醫院做體檢再説,現在還沒有體檢。”就協商進展,患兒家長李強(化名)告訴記者,協商還在進行中,整體訴求是“按照法律法規走,至於賠償,暫時還沒談到這一塊”。

據湖南經視報道,湖南郴州永興縣多名患者家長髮現自己孩子身體出現濕疹,體重嚴重下降,頭骨畸形酷似“大頭娃娃”,還有不停拍頭等異常情況。經媒體調查發現,這些患兒被醫院確診為“佝僂病”,且都食用了一款名為“倍氨敏”的“特醫奶粉”。實際上,這款産品僅是一種“固體飲料”,並不具有特醫奶粉資質。

“我們5個孩子症狀略有不同,我的孩子診斷出有佝僂病,其餘4名家長的孩子頭圍比較大,還伴有身高、體重嚴重發育不良,連續幾個月不發育。”李強説,給孩子看病的錢目前還沒統計,因食用假特醫奶粉導致的疾病能不能治愈,還需要等到孩子體檢之後再定。

“過敏症狀從未緩解”

據李強回憶,2017年11月左右(一直喝到2019年),因孩子出現嚴重過敏症狀,經醫院確診後,他來到永興縣愛嬰坊母嬰店購買特醫奶粉。“我們去門店問有沒有適合嬰兒過敏體質的奶粉,店員説倍氨敏就是適合的奶粉。我們中途提出過固體飲料的質疑,店員説這是二合一的産品,是奶粉,也是固體飲料。”

李強説,在食用“倍氨敏”過程中,孩子的過敏症狀“從來沒有減緩”,一直伴有濕疹等過敏症狀。“我們中途就過敏問過門店,店員説過敏孩子吃什麼奶粉都會有症狀,讓我們補充營養,然後繼續推薦孩子吃倍氨敏。”而在繼續食用“倍氨敏”的過程中,李強的孩子感冒頻繁,“抵抗力特別差”,並伴有不明原因的拍頭行為,“開心的時候拍,不開心也拍”。

在此過程中,還有其他過敏患兒家長在愛嬰坊母嬰店購買了“倍氨敏”。據永興縣委宣傳部對外公佈的資訊,永興縣愛嬰坊母嬰店從湖南唯樂可健康産業有限公司先後購進“倍氨敏”法國進口深度水解乳清蛋白(蛋白固體飲料)47件,2019年10月前全部售出。在食用普通奶粉過敏的寶寶家長諮詢時,推銷人員就推薦這款“倍氨敏”蛋白固體飲料産品讓其寶寶食用,目前已有5名家長向永興縣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李強説,家長們的第一輪維權大概發生在2020年1月,“當時(接待)投訴的部門是市場監管局下面的一個消協,沒有結果。大概過了2個月後,市場監管局執法大隊給我做了筆錄。”

律師稱“誰誤導誰負責”

目前,永興縣調查小組已聯繫涉事企業湖南唯樂可健康産業有限公司,且暫未發現有醫院和醫生參與事件過程。對此,李強也向記者證實,在診斷過程中,醫生並未向其指定産品品牌與購買渠道。

那麼,在此次“大頭娃娃”假奶粉事件中,涉事生産廠家和母嬰門店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對此,中消協律師團前團長、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表示,固體飲料不是嬰幼兒配方奶粉和特醫奶粉,如涉事産品在銷售過程中按照奶粉産品進行不當宣傳,給家長造成了誤導,那麼就涉嫌虛假宣傳。“現在就看是廠家、經銷商誰存在誤導和虛假宣傳,誰有就要對整個事件負責。”此外,産品也要符合食品預包裝規則,如果固體飲料産品在包裝設計上與奶粉易混淆,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記者注意到,“倍氨敏”固體飲料産品包裝設計為常見的奶粉罐裝形式,400g的産品規格也是特醫奶粉常用的包裝容量,且包裝顯著位置印有“深度水解蛋白&無乳糖配方粉”等字樣。

此外,這種固體飲料的售價並不便宜。據李強透露,一罐“倍氨敏”固體飲料的售價是298元,“就是按照正規特醫奶粉的價格賣的”。

就此次“大頭娃娃”假特醫奶粉事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5月13日發文稱“高度重視”,已責成湖南省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商家進行徹查,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及時向社會公佈調查結果。(郭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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