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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局長稱醫保目錄長期“神藥盛行” 醫保將有4大改革

發佈時間: 2020-03-17 14:48:51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3月16日,記者從國家醫保局獲悉,國家醫保局局長胡靜林發文,對落實中央近日印發的《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進行部署,明確提出了4點改革安排。

在這篇文章中,胡靜林直截了當地指出,“長期以來,醫保藥品目錄內安全無效的‘神藥’盛行,‘只進不出’,影響群眾獲得優質藥品服務。”

看點1

如何讓醫保待遇既“公平”又“適度”?

——更加重視對弱勢群體的保障,實行“待遇清單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這是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後首批出臺的重大改革方案之一,是首份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印發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文件。《意見》堅持保障基本、穩健持續、築牢底線、治理創新、協同高效的原則,對新時代醫療保障制度進行了頂層設計,對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等重要問題做出了全面部署。

胡靜林在文章中表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完善醫療保障制度,必須以制度建設為主線,深入推進4個方面改革。

對於我國醫保制度,胡靜林表示,公平、適度是醫療保障的兩個基本出發點。

“‘公平’要求區域間待遇保障趨於平衡,更加重視對弱勢群體的保障。”胡靜林指出,當前,

一些地區基金收支壓力小,有突破政策提高待遇或減免繳費責任的衝動。另一些地區支出壓力大,存在設置重重‘玻璃門’、變相削減待遇的問題。

這就需要實行待遇清單制度,規範政府決策許可權,未經批准各地不得出臺超出清單授權範圍的政策。待遇清單制度的建立,有利於均衡不同地區的待遇水準,促進勞動者流動和異地就醫管理。醫療救助對防止因病致貧返貧有重要作用。

要通過提高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合理控制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比例等硬措施,進一步減輕貧困群眾負擔。

對於“適度”,胡靜林指出,這要求醫療保障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

待遇保障水準不能脫離經濟社會發展階段,也要在發展中不斷補齊短板。

這就需要堅持和完善覆蓋全民、依法參加的基本醫保制度和政策體系,職工和城鄉居民分類保障。改革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

針對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完善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後收費。

看點2

2025年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將達3億,醫保如何實現可持續?

——全面做實市地級統籌,鼓勵推進省級統籌

胡靜林在文章中表示,醫療保障的基本原則是權利和義務對等,但政府、用人單位、個人三方間合理的責任分擔機制尚未建立。均衡三方籌資繳費責任要體現共建共治共用的理念,完善籌資分擔和調整機制,明確各方責任,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準費率制度。

“應對人口老齡化是我國發展面臨的重要課題。”胡靜林透露了一組數據——

2019年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中在職退休比為2.79:1,有7個省市低於2:1,醫療費用負擔較重。

“據相關預測,2025年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3億。這就需要未雨綢繆,研究多渠道籌資方案,妥善解決退休人員的繳費問題,實現責任共擔,確保制度可持續。”胡靜林説,一些地區醫保基金統籌層次較低,有些還是縣級統籌,不利於發揮“大數效應”,削弱了醫保基金的抗風險能力。這就需要進一步鞏固提高統籌層次,全面做實市地級統籌,鼓勵推進省級統籌。

看點3

醫保目錄還會調整嗎?未來醫保支付機制有何變化?

——健全目錄動態調整機制,調出“神藥”納入“好藥”

胡靜林在文章中直截了當地指出,

長期以來,醫保藥品目錄內安全無效的“神藥”盛行,“只進不出”,影響群眾獲得優質藥品服務。

據他介紹,2019年,國家醫療保障局啟動歷史上最大規模的藥品目錄調整,

將大量“神藥”調出目錄的同時把不少好藥納入醫保,實現了結構優化。

按照醫保改革的要求,我國將健全目錄動態調整機制,讓群眾用上更多品質更高、價格較低的藥品。

同時,按照改革意見的要求,還要探索建立特殊群體、特定疾病醫藥費豁免制度。胡靜林表示,“總結本次疫情防控中的做法,

建立對特殊群體、特定疾病的醫藥費豁免制度。在將來發生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時,有針對性免除醫保目錄、支付限額、用藥量等限制性條款,減輕困難群眾就醫就診後顧之憂。”

對於我國的醫保支付方式,胡靜林在文章中也作了一番分析。他表示,我國現行的醫保支付方式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激勵約束機制尚未得到有效發揮。從國際上看,以病種(病例)為主的複合支付方式是規範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的有效手段,可以倒逼醫院節省成本,減少“大處方”“大檢查”等過度醫療現象。

發揮好醫保支付方式這個“牛鼻子”,實行精細化管理,可讓醫保既保群眾健康,又促行醫規範,還引導有序就醫。

看點4

醫保基金欺詐騙保形勢嚴峻,如何管好“保命錢”?

——建立醫療服務資訊強制披露制度,絕不讓醫保基金成為新的“唐僧肉”

對於我國醫保基金的監管形勢,胡靜林也明確地提出他的判斷——“當前,醫保基金欺詐騙保形勢嚴峻。”

為什麼形勢嚴峻?文章分析,這一方面是因為醫療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到位,醫療機構逐利動機強。另一方面也與長期以來對基金監管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有關,主要是監管制度缺失,監管能力不足,處罰力度偏弱。

胡靜林説,近年開展的打擊欺詐騙保行動已經形成“治標”之勢,離“治本”還有較大差距,要做好長期、反覆鬥爭的準備。

如何健全嚴密有力的基金監管機制,管好群眾“保命錢”?文章提出,加強醫保基金監管能力建設,進一步健全基金監管體制機制。完善創新基金監管方式,實施大數據實時動態智慧監控,建立醫療服務資訊強制披露制度,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醫藥費用、費用結構等資訊。

同時,胡靜林還表示,要健全醫療保障社會監督激勵機制,完善欺詐騙保舉報獎勵制度。加快制定完善醫保基金監管相關法律法規,推動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標準化、規範化。建立醫療保障信用體系,推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加強部門聯合執法,綜合運用協議、行政、司法等手段,嚴肅追究欺詐騙保單位和個人責任,絕不讓醫保基金成為新的“唐僧肉”。(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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