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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法行為“處罰到人”——
重拳出擊,嚴打違法網紅食品

發佈時間: 2019-10-22 10:37:49   |  來源: 人民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年來,網紅食品安全問題愈發嚴重,部分網紅食品存在價格虛高、非法添加西藥成分等情況,加強監管迫在眉睫。

直播、網紅代言、短視頻帶貨……網際網路銷售形式不斷出新,很多不知名的商家和商品,借由口口相傳、人人轉發獲得迅速傳播,突然躥紅。

與此同時,網紅食品安全問題也隨之出現。一些商家揣著賺一筆是一筆的心思,價格虛高,卻不重視商品品質;部分網紅食品,特別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藥成分事件也時有發生。

食藥安全無小事。記者日前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部署安排,將在全國聯合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堅持依法從嚴打擊,對違法行為“處罰到人”,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楊紅燦表示,對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要及時依法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以處罰倒逼食品生産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吳利雅表示,專項行動將加大對血液製品、高風險醫療器械等重點産品的監管力度,並組織開展打擊網際網路制售假藥、化粧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行動等專項整治,保持對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

據了解,檢察機關在履行批捕、起訴職能的同時,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行政違法案件,及時監督行政機關移送,切實防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並加強立案監督,防止偵查機關有案不立。此外,對於審查起訴中發現不構成犯罪但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案件,在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同時,及時提出檢察意見,督促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檢察機關還探索建立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讓違法犯罪者付出沉重代價。(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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