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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支援社會辦醫參建醫共體

發佈時間: 2019-09-02 10:02:24   |  來源: 人民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日前,浙江省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印發《關於支援社會辦醫療機構參與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的若干意見》,允許社會辦醫療機構作為牽頭醫院組建醫共體,支援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作為成員單位加入醫共體。

《意見》指出,社會辦醫療機構作為醫共體牽頭醫院,原則上要求為二甲以上非營利性綜合醫院或中醫醫院;採取理事會治理架構,醫共體內各組成單位所有制性質、人事管理、人員隸屬、資産歸屬和投入渠道等保持不變,實行以醫療衛生業務一體化為紐帶的經營發展模式。另外,支援有條件的地區,在確保醫共體建設發展方向不偏離、公立醫療機構人員身份保留、國有資産不流失的前提下,探索實施更加緊密、全面的集團化運營和一體化經營。社會辦醫療機構作為醫共體成員單位,保留所有性質不變,以醫療衛生業務一體化為紐帶參與醫共體經營發展。

《意見》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與醫共體在人才、管理、服務、技術、品牌等方面建立協議關係,探索縣域共用醫療平臺建設,鼓勵醫共體向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開放手術室、檢查檢驗等資源,探索基層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作為執業平臺向社會辦醫療機構開放。支援社會辦醫療機構向基層延伸設置門診部或診所,提供特色化的社區專科診療服務。

《意見》明確,社會辦醫療機構牽頭組建和有社會辦醫療機構加入的醫共體,可以醫共體為整體納入醫保總額預算單位,開展醫保協議管理,探索建立“結余留用、超支分擔”機制。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點數法付費等支付方式改革時,同步覆蓋社會辦醫療機構。在藥品、醫療服務、耗材的價格、招採,以及醫保支付標準等方面,可整體按公立醫療機構政策執行。(特約記者林莉 鄭純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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