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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立法推進中醫藥強省建設

發佈時間: 2019-08-13 11:00:29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日,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全票通過《湖北省中醫藥條例》。《條例》設專章對促進中醫藥産業發展進行了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中醫藥産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發揮荊楚道地中藥材資源優勢,構建中醫藥産業發展集聚區。《條例》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湖北省2002年頒布實施《湖北省發展中醫條例》。去年,湖北省政府出臺《關於促進中醫藥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未來5年,湖北省中醫醫療服務體系、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和提升,中醫藥工業産值達到1000億元以上,中醫藥醫療、教育、人才、科技達到全國先進水準,基本建成中醫藥強省。原有的《湖北省發展中醫條例》已不能適應當前的新形勢,為此,湖北省根據《中醫藥法》,結合該省實際情況制定了《湖北省中醫藥條例》。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舉辦符合國家和省規劃、標準的中醫醫療機構,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有條件的專科醫院應當設置中醫藥科室,配備中藥房和中醫、中西醫結合床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應當設置中醫藥科室,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應當提供中醫藥服務;中醫醫療機構配備醫藥人員應當以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為主,主要提供中醫藥服務;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經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後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建設,支援醫療機構對重點人群開展中醫健康諮詢評估、干預調理、隨訪服務,擴大中醫藥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服務範圍。

《條例》將每年5月26日李時珍誕辰紀念日確立為湖北省中醫藥日,規定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將通俗易懂的中醫藥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開發中醫藥特色課程和校本教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中醫藥文化宣傳基地建設,推動中醫藥文化宣傳進校園、社區、鄉村、機關、企業、家庭。

下一步,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將建立健全《條例》落實的責任機制、檢查督辦制度、評估考核制度,切實加強對各地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嚴格落實《條例》在中醫藥管理、資金補償、醫保支援等方面的保障機制,開展聯合聯動執法。(記者劉敏 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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