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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正研究制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發佈時間: 2019-03-04 10:59:39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最高人民法院3月2日發佈《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17-2018》白皮書。白皮書顯示,2018年,全國法院受理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累計超過26萬件,其中,環境資源刑事一審、民事一審、行政一審、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等案件數量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上升。

過去一年,各級人民法院積極探索省、市級政府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規則。截至2018年底,全國法院共受理省、市級政府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20件,審結8件。最高法副院長江必新表示,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專門的司法解釋,為正確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提供具體操作規範和指引,保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全面試行。

“圍繞審判實踐中存在的環境污染刑事犯罪打擊力度不夠、緩刑適用比例較高、罰金刑運用不當等問題,將積極研究對策,完善規則,細化將生態環境損害作為量刑情節的具體標準。”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王旭光表示,下一步將嚴厲懲治嚴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以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導致生態環境嚴重損害的犯罪行為,提升環境犯罪成本,震懾潛在環境危害者。

江必新指出,過去一年,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機構建設和歸口審理模式正穩步推進。最高法于2018年6月將以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為被告的環境資源行政案件均調整由環境資源審判庭審理,進一步擴大環境資源民事、行政案件“二合一”歸口審理的範圍。15個高級人民法院實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合一”或“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

王旭光透露,今年將繼續科學推進環境資源專門機構建設,認真梳理全國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建設情況,指導各地法院因地制宜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派出法庭或合議庭,實現對重點區域、流域全覆蓋。(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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