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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公安民警緊急醫療救治工作

發佈時間: 2018-12-10 10:01:37   |  來源: 中國網健康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與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公安民警緊急醫療救治工作的通知》。會議表示,將在明確緊急醫療救治對象範圍的基礎上,要求建立緊急醫療救治網路、緊急醫療救治聯絡協調機制,全面保障職公安民警、輔警、公安院校學警傷病後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

明確公安民警緊急醫療救治對象範圍

在執法執勤、社會服務管理、搶險救災以及警務訓練、見義勇為等維護社會治安時而負傷;在工作期間突發疾病;因患急危重症,需要緊急醫療救治的,都會盡最大努力給予救治,給予及時有效的治療。

建立緊急醫療救治網路,確定定點醫院

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和各急救中心(站)共同構建緊急醫療救治網路。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公安部門應當根據公安民警醫療救治需求和本省份醫療資源,確定綜合實力較強的三級甲等醫院作為省級緊急醫療救治定點醫院,負責本省份急危重症患者的診療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確定部分醫院作為國家區域緊急救治定點醫院,承擔各區域急危重症患者的診療工作。此外各部門要加強與定點醫院溝通銜接,確保院前院內資訊通暢,與定點醫院共同建立緊急醫療救治網路。公安民警還可以通過定點醫院的“綠色通道”,憑《人民警察證》、輔警和學警相關證明進入優先服務流程,實施先救治後繳費,提高醫療救治效率。

建立緊急醫療救治聯絡協調機制

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加強緊急醫療救治的指導和協調。地方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公安機關和定點醫院要建立聯絡機制,確定各級、各單位的聯繫人和聯繫電話,加強統籌協調,保障醫療救治工作便捷暢通,在面對建立跨區域醫療救治協助機制,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確保傷病公安民警需轉外地治療時,根據定點醫院提出需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積極協調相關醫療機構,開闢綠色通道,確保救治工作的及時性和延續性。情況特別危急或不宜轉診的,應當協調外地專家會診救治,或依託遠端醫療會診系統,組織專家會診、實施遠端醫療救治,充分發揮資訊技術在醫療救治中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和醫療機構進一步統一思想,結合當地實際,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落實,加強警醫協作,為更多執行重大安全保衛任務的公安民警和長期堅守基層一線以及艱苦邊遠地區的公安民警送去這份溫暖。(李曉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