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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抑鬱,我需要服用抗抑鬱藥物嗎?”

發佈時間: 2018-08-14 14:09:37   |  來源: 中國網健康   |  責任編輯: 張豐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抑鬱症是造成全球殘疾類疾病的主要原因。因此,人們在諮詢醫生時便會問及一個很常見的問題:“我需要服用抗抑鬱藥物嗎?”每個人患抑鬱症的情況都不同,以下一些建議可以幫助您了解治療抑鬱症的常見方法。

什麼是抑鬱症?

抑鬱症主要表現為心境低落、情緒消沉、無愉快感、興趣減退、睡眠障礙、食欲減退(通常伴有體重下降或上升)、能量消耗低、注意力難以集中。患者還會産生無用感和無價值感,甚至自殺的念頭。若患者長期有某些抑鬱症狀(通常為兩年或更長時間),便會産生與抑鬱症類似的疾病稱作持久性抑鬱障礙(或惡劣心境)。對於抑鬱症的説法和觀點並不一致。例如,有些女性在例假期間易産生抑鬱的情緒;有些人會因為藥物濫用而産生情緒問題。本文將著重和大家討論上述關於抑鬱症的一些普遍症狀。

值得重視的是,兩極型憂鬱症已成為一種重要的公共健康問題。這裡將不作討論,因為治療兩極型憂鬱症的藥物與治療其他類型抑鬱症的藥物有很大的差異。

如何治療“輕度”抑鬱症?

輕度抑鬱症以情緒抑鬱為基本特徵,並伴有三種其他症狀(如上述),持續心情低落至少兩周。

如果您沒有自殺的念頭,您的日常生活也沒有因為抑鬱症而受到影響,建議您不使用抗抑鬱藥物。您可嘗試其他替代方法(因人而異),如定期鍛鍊、均衡營養、冥想法、瑜伽、光照療法(針對季節性抑鬱症)、魚油、社交等。

然而,“輕度”抑鬱症這個名詞或許是一種誤稱,具有誤導性。因為“輕度”抑鬱症是根據症狀的數量而不是其嚴重程度來衡量抑鬱程度的。例如,如果患者僅有兩種症狀,如情緒低落和失眠,但症狀都極為嚴重,還引起了功能減損,此時患者就不能僅僅診斷為“輕度”抑鬱症了。

當輕度抑鬱症僅造成患者生活紊亂(如影響工作和人際關係),並沒有令患者産生自殺傾向時,心理療法是首選。隨機對照性研究表明認知行為治療可有效治療輕度抑鬱症。

持久性抑鬱障礙和重度抑鬱症

醫學文獻建議,對於初步治療持久性抑鬱障礙和重度抑鬱症應採用藥物治療與心理療法相結合的方式。僅僅服用藥物雖然有一定的幫助,但是藥物輔助心理療法具有非常良好的效果。

若抑鬱症已嚴重影響了您的日常生活,那麼您就應該服用藥物了。抑鬱症狀可導致失業、婚姻瀕臨破碎、營養失衡等。此外,若患者産生如自殺傾向、精神病特徵(如聽到他人不能聽到的聲音或産生幻覺)、判斷力下降造成危害生命的風險、或嚴重失眠等症狀,患者也應該服用藥物。

如果您和您的醫生都決定使用抗抑鬱藥,那麼您起初應服用較小的劑量以減少藥物的副作用。患有重度抑鬱症的人在服用抗抑鬱藥物的兩周內,症狀通常能夠有明顯改善。然而,判斷一種抗抑鬱藥物是否能夠最大限度緩解症狀通常需6至12周。如果您服用抗抑鬱藥物達4至6周,但症狀並沒有明顯改善甚至沒有改善,您應及時與醫生溝通,重新選擇藥物或嘗試其他治療方法。

服用抗抑鬱藥物的基本原則

每個人患抑鬱症的情況都不同。通常情況下,在您決定服用藥物之前,應與您的醫生仔細商討藥物的潛在優勢、風險,以及替代療法,以便您充分認識藥物可能引起的副作用以及未經治療的抑鬱症的風險。

應切記抑鬱症是一種精神疾病,通常與社會因素和遺傳因素有關,是可以治療的。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患有抑鬱症,強烈建議您諮詢您的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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