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兒童防曬攻略
發佈時間: 2018-08-14 14:59:30 | 來源: 中國網健康 | 責任編輯: 張豐
美國兒科學會防曬指南在健康門診,跟父母們科普到關於夏天防曬的知識時,當提到“6個月以內的寶寶,儘量避免直接暴露于陽光下”,“6個月以上的兒童建議每次出門都需要塗抹防曬霜”,“避免上午10點-下午4點出門”時,家長會常常會疑惑的問“小孩曬太陽不是可以産生維生素D麼,還需要涂防曬霜麼?”
這確實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
“防曬”究竟是防什麼?
日光中的紫外線是造成皮膚損害的主要因素,所以我們所謂防曬,主要就是針對紫外線的防護。
紫外線是日光中的一部分,球表面的日光主要由波長280 nm以上的紫外區到 1mm以內的紅外區組成,其中紫外線(UV)約佔 6%,可見光約佔52%,紅外線約佔42%。少量的日光(或紫外線)照射對於健康有益,皮膚通過與紫外線B(UVB)相互作用將原維生素D3 (7-脫氫-膽固醇)轉化為維生素D3(骨化醇),有益於鈣質和其他礦物質的吸收利用。但是過強的紫外線對於皮膚的造成的損害不能忽視。
事實上,研究表明1cm皮膚中等強度陽光照射10分鐘,可産生1U的維生素D。兒童每週戶外活動2小時,僅暴露面部與手部,即可維持嬰兒血維生素D濃度在正常範圍的低值,若15%的體表面積暴露于1個最小紅斑量的日照可産生維生素D 1500~3750U。所以過度的曬太陽時完全沒有必要的,而且會帶來一些潛在的危害。【仰曙芬等,維生素D缺乏及素D缺乏性佝僂病防治建議解讀,中國兒童保健雜誌2015第3卷第7期】
紫外線波長在100~400 nm,根據波長範圍和生物學效應,人們將紫外線又分為3個波段:
紫外線到底有什麼危害?
日曬對於皮膚造成的危害越來越被重視,尤其對於兒童期,皮膚保護機制還沒有發育成熟,紫外線預防能力弱。由於兒童自我防護意識差,寶寶往往在陽光下停留的時間比成人更長。據調查,兒童每年接受的紫外線暴露時間約為成人的3倍。所以,對於紫外線的危害和預防尤為需要重視。
皮膚紅斑、變黑及老化:日曬後2~7小時內會出現皮膚紅斑、腫脹,重者發生水皰,有“燒傷”感覺,12~24小時最嚴重,皮膚恢復期,出現脫屑。淺膚色的人更易發生。被曬部位會出現界限清楚皮膚發黑,這種皮膚變黑可以是短時內發生的皮膚色素沉著,也可以在日照後數周至數月內,由於黑色素合成活躍而持續出現皮膚變黑。長期日光照射會加速皮膚衰老,皮膚粗糙、皺紋增多和色素加深,皮膚彈性降低。
皮膚光變態性疾病:紫外線可以引起變態反應(即過敏反應),光線引起的免疫活性細胞、細胞因子、補體以及這些物質活化和相互作用,導致皮膚發生類似于接觸過敏性皮炎或濕疹的病變﹐皮疹呈多形性﹐有紅斑﹑丘疹﹑水皰等。
光致癌:近年來研究發現日光照射影響兒童健康,兒童紫外線暴露與成年後皮膚癌(基底和鱗狀細胞癌、惡性黑色素瘤)發生的聯繫日益引起重視。研究表明成年人惡性黑色素瘤與兒童日光照射程度密切相關,流行病學研究結果間接證實接受日光照射的年齡越小,皮膚癌發生的危險性越大,甚至比一生中日光照射的總量更為重要。因此美國兒科學會、美國癌症協會、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出為減少皮膚癌的發生,應避免過多的日光照射。美國新佝僂病和維生素D缺乏防治指南不推薦日光浴作為預防手段,建議小兒應減少日光直接照射,小于6個月的小嬰兒應避免日光照射,兒童選擇日光照射較少的活動,必要時可多穿衣服或使用防曬霜。防曬用品的防曬指數是什麼意思?
目前防曬品標識的防曬指數主要採用SPF( sun protection factor,即日光保護系數)來表示,它僅僅代表對於UVB的對於皮膚的灼傷防護能力。SPF值定義為:假設在恒定的紫外線強度下,一個沒有任何防曬措施的人暴露在陽光下經過x小時後皮膚會變紅,當他採用 SPF值為n的防曬品,用量2mg/cm2時,在n×x小時的時間後他的皮膚才會變紅。通俗的講就是,假設紫外線的強度不變,日照30分鐘可以讓一個沒有任何防曬措施的人皮膚曬紅,那麼當採用SPF30的防曬用品,用量2mg/cm2時,表示可延長30倍的時間,也就是在900分鐘(30分鐘×30倍)後皮膚才會被曬紅,所以這裡的SPF防曬指數(SPF30)即延長曬紅皮膚的時間倍數(需要確認這個説法,SPF30達不到15小時的防曬效果的)。
對於UVA的防護,國際上一直沒有統一標準,目前隨著人們對防護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抵禦UVA的成分被加入到防曬用品當中。PA作為另外一個常用的指數用來表示防曬用品用UVA的防禦能力。
PA是1996年由日本化粧品工業聯合會公佈的“UVA防止效果測定法標準”,防禦效果被分為三級:
PA+表示有效,可延緩 2~4倍曬黑的時間;
PA++表示相當有效,可延緩 4~8倍曬黑的時間;
PA +++表示非常有效,可延緩8倍以上曬黑的時間。早期一般的防曬用品都只標有 SPF值,亞洲的一些防曬品可能會額外標出PA值,而美國防曬標明的一般都是全波段,多只標SPF值,歐洲是部分國家用PPD或者UVA外面畫個圈,或用UVA+★表示。
另外,有些標注為防曬服的衣物,會標出織物紫外線防護系數(Ultraviolet Protection Factor,UPF),UPF指的是“皮膚無防護時計算出的紫外線輻射平均效應與皮膚有織物防護時計算出的紫外線輻射平均效應的比值”。例如UPF值為50的織物防護時,人體受到紫外線輻射的量是沒有防護時的1/50。各國的織物紫外線防護評估標準存在差異。對於具有防紫外線性能紡織品的規定,美國和澳洲標準為UPF值﹥﹦15,歐洲標準UPF值>40,UVA透過率<5%,中國國家標準GB/T18830-2009《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中規定:只有當紫外線防護系數UPF>40,且日光紫外線UVA的透過率<5%時,才可稱為“防紫外線産品”。
什麼時段的陽光“最毒”?
紫外線指數(Ultraviolet Index,UVI)是用於量度到達地面的太陽紫外線輻射對人體皮膚(或眼睛)可能損害程度的一個指標,1994年世界氣象組織(WMO)統一了 UVI標準,並採用 UVI的形式向公眾發佈紫外線輻射資訊。我們對於日光強度的評估,也可以根據紫外線指數來進行防護指導。所以,我們每天都可以在自己的手機的天氣預報軟體中查到實時的紫外線指數。
大多數國家建議人們在紫外線指數大於或等於3級時要採取措施保護自己(塗抹防曬霜和戴帽子),以北京為例,除了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1月紫外線指數小于3級,其他月份均大於或等於3。而一天中,在夏天從上午 9:00到下午15:00之間是紫外線指數最強的時候,基本都在3級以上。
總的來説,儘量不要讓孩子在紫外線強度達到峰值的時候出門(上午10點到下午4點),並遵守下面一些原則:
1、0-6個月的小嬰兒,儘量避免寶寶直接暴露于陽光下,儘量讓孩子處於有物理陽光遮擋的環境下如雨傘、雨篷以及樹蔭,以及室內環境下。美國兒科學會以前並不建議6個月以內兒童使用防曬霜,但是最新建議在無法完全物理遮擋時局部使用,嬰兒的臉部及頭部這些區域。而大於6個月的兒童建議全身塗抹防曬霜,注意避免防曬霜進入眼睛。如果防曬霜進入寶寶的眼睛,趕緊用濕布擦乾眼睛和手。
2、給孩子挑選輕涼舒適的純棉的長袖衣服和長褲能夠完全遮擋身體的衣服,並使用寬邊遮陽帽擋住臉部和脖子。
3、選擇緊密不透光的布料,而不是松透的布料,在陽光下舉起布料觀察透過的光線多少,越少越好。或者可以參考有些衣物可能會標出的紫外線防護系數(UPF)。
4、給孩子戴一頂寬沿的帽子(美國兒科學會建議為周邊3英寸,約8cm寬的帽子)以遮擋臉部,耳朵以及脖子等部位。
5、佩戴至少能夠防護99%紫外線的太陽鏡。給孩子們選擇適合他們的太陽鏡。
6、只要出門,就要為孩子擦一些防曬霜,即使是陰天,因為至少80%的紫外線能夠穿過雲層,而且紫外線能夠通過周圍物體(如水面,沙土,雪和地面墻面)反射。SPF至少為15或更高(大多數兒童選擇SPF為15或者30就夠了,最高至50,但是大於50是否更好並不確定),並覆蓋UVA和UVB的全波段廣譜兒童配方防曬霜,並且在出門前15-30分鐘就擦好防曬霜。
7、記住,沒有一種防曬霜是真正防水的,所以,每2個小時就應該補擦一次防曬霜。如果孩子會花很多時間泡在水裏時,建議穿上UPF值40以上的連體游泳衣,選擇有“防水”標簽的産品,但是不要因為“防水標誌”而放鬆補擦防曬霜,一般防水防曬霜的防曬有效時間在40-80分鐘內。
8、防曬霜的有效成分可能有多種,對於兒童主要選擇純物理的防曬産品,以二氧化鈦或氧化鋅作為主要成分的全波段廣譜防曬霜(可以抵禦UVB和UVA射線),需要避免化學成分的防曬霜,其中常見的致敏和有害成分見下表,含有高危成分的需要謹慎使用,另外需要注意防曬霜過敏可能。
美國環境工作組(Environmental Working Group,EWG)是一個非營利的民間環保組織,每年會對美國市面上的護膚品、化粧品進行評估,依據産品的成分來進行獨立、客觀、公正、權威的安全評分,大家可以作為參考(網址見參考文獻)。另外避免噴霧型的防曬霜(有氣道吸入風險),避免同時具有驅蚊作用的防曬霜(因為防曬霜需要反覆的補涂,可能會造成驅蚊藥的過度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