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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慣例”收“好處費” 醫藥購銷領域腐敗待清除

發佈時間: 2018-06-19 11:12:29   |  來源: 中國紀檢監察報   |  責任編輯: 張豐

 

利用藥品採購權力指定供應商,按“慣例”收取“好處費”,海南省澄邁縣查處一醫院院長受賄案——

清除醫藥購銷領域腐敗“病毒”

一盒市場價為1元的藥品,公立醫院的採購價是30元,賣給患者的售價更是高出市場價30倍——巡察組無意中的一次醫藥購銷賬目比對,揭開了海南省澄邁縣人民醫院原院長羅小敏的貪腐黑幕。2017年10月,羅小敏因受賄353.7萬元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公立醫院藥價高成“慣例”

“為什麼你們醫院藥品的進貨價比私人診所高那麼多?”

“醫藥公司控制著藥源,賣給公家的肯定比賣給私人的要高,這是‘慣例’。”

這是巡察組工作人員與縣人民醫院藥劑科原主任李日茂的談話記錄。

2017年7月,澄邁縣委巡察組進駐縣衛計委、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三家單位。走訪座談中工作人員發現,群眾普遍反映公立醫院的藥價高、看病貴。

“通過抽樣比對民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進貨賬目,我們發現,同一個廠商同一個批號的藥品,賣給公家的價格遠遠高於市場價。”澄邁縣委第二巡察組組長林海龍説。

以“生脈注射液”為例,醫藥公司賣給民辦醫療機構的價格是30元一盒,而賣給公立醫院卻要70元一盒,整整翻了一倍多。更有甚者,市場價1元一盒的“乳果糖口服液”,公立醫院的進貨價卻高達30元一盒。這樣的情況在澄邁縣各大公立醫院比較普遍。

對於為什麼要選購高價藥品,澄邁縣人民醫院原副院長李生梧則給出了另一個答案:“我們關照了他們(藥品供應公司)的銷售業務,按常理應該給‘辛苦費’,這是‘慣例’。”

“買了這麼多藥,醫藥公司給我們‘回扣’,讓我們多多少少都能享受一些福利也是理所當然的……”對所謂的“慣例”,澄邁縣美亭衛生院原院長王敏也覺得並無不妥。

這是什麼慣例?哪來的慣例?在巡察意見反饋會上,巡察組分別向3家被巡察單位負責人指出了以藥養醫、採購腐敗、開大處方等14個方面的個性問題和11個方面的共性問題。同時,相關問題線索也被依規移交至澄邁縣紀委。

收到線索後,澄邁縣紀委立即組成核查組展開初核。在與業內人士的交流中,核查組了解到,按照行規,藥品進價越高,獲得醫藥回扣的空間就越大。於是,調查目光轉向了收受醫藥回扣的黨員幹部。這時,縣人民醫院原院長羅小敏進入了調查人員的視線。

採購藥品按“規矩”給“好處費”

羅小敏,1972年生。1993年醫學院畢業後,進入澄邁縣衛生系統工作。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擔任澄邁縣衛生局副局長,兼澄邁縣人民醫院院長。經調查,縣人民醫院大量藥品採購集中于4家固定藥品供應公司,正是從羅小敏擔任院長後開始的。

“核查初期,我們並沒有找到羅小敏銀行賬戶有什麼異常,核查一度陷入停滯狀態。”澄邁縣紀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但走訪中,群眾隨口的一句話讓工作人員找到了蛛絲馬跡:“羅院長的老婆吳某領著縣中醫院的工資,卻天天開著寶馬逛街、打牌,也不上班。”

從吳某“吃空餉”問題入手,調查人員發現,雖然吳某名下沒有房産,但其手機號卻出現在海口市某高檔小區房主聯繫方式一欄。這套房子的房主則是羅小敏的朋友梁某。

為什麼梁某的房子,聯繫人是吳某?這個梁某和羅小敏又是什麼關係?順藤摸瓜,紀委工作人員在梁某的銀行流水記錄中發現,其賬戶會不定期地存入大額現金。案件撕開了突破口。通過比對賬目和走訪相關人員,羅小敏收受4家藥品供應公司回扣的真相浮出水面。

“我沒有向羅小敏送過任何財物。”當紀委工作人員找到4家藥品供應公司的業務員時,4個每人平均矢口否認。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時候。當工作人員出示了賬目資料等證據後,他們不得不承認行賄及與羅小敏訂立攻守同盟的事實。

原來,縣人民醫院每次採購藥品後,藥品供應公司就會按“規矩”給羅小敏送去現金,金額則是採購藥品總價的5%至10%不等。羅小敏將這些“好處費”積攢下來交給朋友梁某,由梁某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戶,供羅小敏購買房産和車輛。

在鐵的證據面前,羅小敏交代了其在擔任縣人民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他人財物的違紀違法事實。

“人到中年,卻把自己送進了監獄,我悔呀!我不停地問自己,出獄之後還能融得進這個社會嗎?還拿什麼養家糊口?如何面對家鄉父老?”羅小敏悔不當初,涕淚俱下。

舉一反三向“慣例”開刀

醫療衛生事業,關乎群眾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一旦滋生貪腐的病毒,後果將不堪設想。查辦羅小敏案件後,澄邁縣紀委舉一反三,相繼查處了部分縣醫院、衛生院領導幹部和醫務人員收受藥品回扣、醫療耗材回扣、醫療器械回扣等問題。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6月,澄邁縣衛生系統共有3名醫院副院長、4名衛生系統幹部、6名衛生院負責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在查處醫療領域腐敗案件過程中,澄邁縣紀委工作人員發現,醫藥購銷領域的問題令人觸目驚心。更可怕的是,一些醫務人員將收取“好處費”、收受回扣當成了“慣例”,甚至以此為自己辯駁。

“慣例”豈能成為違紀的藉口?“開大處方、藥價虛高,不但加重了患者的藥費負擔,也讓政府的醫保資金不堪重負。藥的問題,根源卻在醫。”澄邁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王海堅認為,必須針對藥品、醫療器械採購等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和關鍵人員,制定切實可行有效的防範制度,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良性工作機制。

權力集中、監管不力、打擊力度不夠……經過深入調研,紀委工作人員找到了問題關鍵。在縣紀委的建議下,澄邁縣衛計委制定和完善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實施辦法(試行)》《衛計系統詢價採購管理辦法(試行)》《基層醫療機構財務管理制度》等20項制度,從規範醫療衛生機構採購藥品、醫用設備、行業紀律等方面分別作出規定。對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醫藥生産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收受商業賄賂的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及其管理人員進行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措施。

針對醫藥衛生領域的腐敗問題,該縣紀委還注重做好執紀審查後半篇文章,通過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開一次警示教育大會,發放腐敗分子懺悔書,向黨內公開有關案件情況、向社會公開整改情況的“三會一書兩公開”制度,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增強黨員領導幹部和醫務工作者的紀律意識、規矩意識。

“一切工作都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把民生領域作為工作重心,把維護群眾利益作為工作出發點,堅決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王海堅説。(本報記者詹君峰 通訊員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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