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首個徵期順利結束
正向激勵機製作用初步發揮
發佈時間: 2018-05-14 11:15:53 | 來源: 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張豐
10日,國家稅務總局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初開徵的環境保護稅首個徵期于4月1日正式開始,截至4月18日首個納稅申報期結束,全國共有24.46萬戶納稅人順利完成環保稅納稅申報,剔除一些法定不需申報情形,基本實現了應申報盡申報,共計申報應納稅額66.6億元,扣除申報減免稅額22億元後,實際應徵稅額44.6億元。首季環保稅減免稅優惠惠及約3.5萬戶納稅人,減免稅額佔整個環保稅申報應納稅額比重的近1/3,較去年同期排污費減徵額有較大幅度提高。
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環保稅減免稅力度較大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環保稅新增加一檔稅收減免政策,擴大了優惠覆蓋面,原先排污費對大氣和水污染物排放濃度低於國家和地方標準50%的減按50%徵費,環保稅法在保留這一政策的同時,新增了一檔優惠,對排放濃度低於標準30%的,減按75%徵稅。
其次,在各地加大治污減排力度後,更多企業達到了享受優惠的條件,很多地方企業在實行了超低排放改造以後,排放濃度標準都大大低於國家和地方標準,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此外,環保稅對城鄉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達標排放免稅政策納入了減免稅明細核算,這部分大概新增約8億元的免稅額。
“從環保稅首季的相關數據和典型企業的案例來看,環保稅‘多排多徵、少排少徵、不排不徵’的正向激勵機製作用初步發揮,鼓勵節能減排、引導綠色生産,促進高品質發展的改革效益已經初露端倪。”該負責人介紹,環保稅的積極效應可以歸納為“一降兩增三促進”。
“一降”就是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從納稅人的申報數據來看,全國主要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量較去年同期均呈現下降的趨勢,特別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的大氣污染物以及化學需氧量、氨氮等主要的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下降比較多。“兩增”主要是指稅收優惠力度增加、環保治理的投入力度增加。“三促進”則是指促進污染物集中處理、促進清潔生産、促進迴圈的綜合利用。在北京,首個季度約有60多戶企業已經由向環境直排污水改為向污水集中處理場所排放。
以河北一家企業為例,2017年該企業投入了1000萬元改造廢氣處理設備,今年一季度其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濃度低於國家和地方標準30%以上,享受了稅收優惠,繳納的環保稅只有28萬元左右,較環保投入治理改造前少繳約50萬元的稅費,年可節省200多萬元,5年左右就可以收迴環保投資治理成本,這對於提升企業治污減排的積極性有很好的引導和促進作用。(記者 吳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