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惠民 >

《旅遊行政許可辦法》將施行促進旅遊部門法律銜接

發佈時間: 2018-03-21 14:07:06   |  來源: 福建日報   |  責任編輯: 郭江

 

國家旅遊局日前公佈了《旅遊行政許可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是對《國家旅遊局行政許可實施暫行辦法》的修訂,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悉,《辦法》修訂內容主要包括適用主體和規章名稱、旅遊行政許可的實施、旅遊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等。另外,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辦法》的適用主體調整為各級旅遊主管部門,規章名稱相應地由《國家旅遊局行政許可實施暫行辦法》修改為《旅遊行政許可辦法》。

《辦法》還對旅遊行政許可標準化和資訊化建設提出要求,按規定實施標準化建設,推進網上審批平臺建設,推動旅遊行政許可事項的網上辦理和審批。根據《辦法》規定,旅遊部門應當編制旅遊行政許可服務指南,建立和實施資訊公開制、一次性告知制、首問責任制、頂崗補位制、服務承諾制、責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務制7項制度規範,對受理場所建設和管理提出要求,規定旅遊部門應當設置專門窗口、配備專業人員受理和辦理許可業務以方便申請人。(任民)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