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司法民主 促進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工作綜述
發佈時間: 2018-03-20 14:25:44 | 來源: 人民法院報 | 責任編輯: 郭江
呂韶文製圖
司法體制改革中,人民法院積極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各試點法院積極擴大選任範圍、完善參審機制、合理區分事實審和法律審、健全保障機制,試點工作成效顯著。
周強院長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指出,五年來,全國法院積極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黑龍江、廣西、重慶等地50個法院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同時完善陪審員參審機制,全國陪審員共參審案件1295.7萬件。
讓老百姓參與審判——
強化民主監督,提升司法公信
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能夠充分體現司法的公開、司法的民主,人民陪審員制度還是民眾對司法監督的重要環節,有利於防止司法腐敗、確保司法公正,能夠提升司法的廣泛性和透明度。
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第一次以單行法律的形式明確了人民陪審員制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2015年5月,根據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在部分地區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聯合發佈《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開始了新一輪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
全國人大代表,兗礦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希勇對人民陪審員工作非常認可,他表示人民陪審員工作是司法民主的重要體現。人民陪審員來源於不同的社會群體,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氣,有利於矛盾糾紛的順利化解,也有利於促進司法公正。
李希勇還建議人民法院進一步發揮好人民陪審員作為法院聯繫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同時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法院組織開展的各種培訓活動,提升人民陪審員的司法技能,激發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熱情和履職積極性。
科學設計選任制度——
擴大廣泛性,提高代表性
在人民陪審員改革的試點法院中,兩個詞被頻繁提及,“一升一降”和“兩個隨機”。
所謂“一升一降”是指人民陪審員“年齡提升、學歷下降”。改革試點將人民陪審員的年齡由23歲提高到28歲,學歷由大專降為高中,而且農村及貧困偏遠地區德高望重者可以不受學歷限制。“兩個隨機”,是對選任機製作出的重大調整,第一個隨機是,改變過去以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為主的産生方式,從當地常住居民中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公民作為陪審員候選人;第二個隨機是,從資格審查合格的候選人中再次隨機抽取,確定正式的陪審員人選。這樣就更好地體現了人民陪審員選任上的廣泛性和代表性。
“人民陪審員年齡的提升,目的就是要求人民陪審員有更為豐富的社會閱歷,對社情民意有更多的了解,更有利於實現法院判決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降低學歷的目的就是要讓更多的普通群眾有機會成為陪審員。”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郴州市桂東縣漚江鎮光明村黨支部書記郭小芹如是説。
全國人大代表、新疆油田公司實驗檢測研究院開發實驗中心高級工程師阿達來提·艾再孜表示,為人民法院這幾年人民陪審員工作點讚。她了解到新疆法院的陪審員人數由1753人增加至4428人,參審案件達到32.3萬件,一審陪審率達到47.9%,從數據的變化中看到了法院人民陪審員改革工作的成效。
許多代表關注著人民陪審員改革工作的深化,尤其是在陪審員的選任方面,希望能更加擴大選任範圍。來自香港代表團的全國人大代表、香港民建聯會務顧問譚耀宗和全國人大代表、香港民建聯副主席陳勇共同提出,希望在粵港澳大灣區吸納一些港人擔任陪審員,主要參與經濟和商業案件審判,增加港人對內地司法的了解。
完善參審機制——
法官研究法律,陪審員研究事實
通過兩年多的改革試點,試點法院探索形成了區分“事實審”和“法律審”的做法,實行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讓法官和陪審員各司其職,告別了曾經的人民陪審員“陪而不審”。
之所以要進行此項改革,主要是考慮到司法審判專業性很強,由不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對法律問題作出判斷,會導致人民陪審員不能、不敢發表意見。人民陪審員僅認定事實問題,可以減輕“法律審”對陪審員的“壓力”和“束縛”,更好地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
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密山市柳毛鄉團結村黨支部書記翟友財表示,通過積極深化改革,人民陪審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淮劇團演員、省戲劇家協會副主席(兼職)陳澄提出,對一些複雜的離婚糾紛案件,可吸收人民陪審員參與一審案件審理、二審案件事實審理,依靠輔助人員的行業知識和社會經驗法則來判斷夫妻感情真實狀況,提高裁判結果的公眾可接受度。
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四川省法學會副會長劉守民也表示,應該切實發揮陪審制度作用。他建議,結合人民陪審員法的制定和審議,配合刑事訴訟法的修改,針對社會輿論關注、老百姓關心且有重大爭議的産權糾紛案件,明確適用七人合議庭制度,四名陪審員對事實認定獨立發表意見,與三名法官平等參與表決,以有效拉近司法裁判與社會預期之間的距離。(記者 劉婧)